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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是如何煉成“邪教”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27 09:34:14 |
對開發者而言,自己開發的程序能放通過蘋果出售是一種榮耀,但前提是服從於蘋果的“遊戲規則”。任何被放到蘋果網絡商店(AppStore)上出售的第三方程序,都經過極其嚴格的審批和認可。一旦這些外部開發者開發的程序和蘋果利益相衝突,即使程序再優秀,也永遠無法被消費者使用。前不久,為了鞏固其在軟件的領先地位,蘋果告訴開發者只能使用獲得蘋果批准的編程語言編程、而遭到美國當局的反壟斷調查。 結 語:在本應自由開放的科技領域,還沒有哪個品牌像蘋果一樣,無度地對消費者進行控制。購買蘋果產品,幾乎就意味著無條件接受蘋果公司設立的條條框框。蘋果成功構建了一個封閉而嚴密的組織,但鍛造一個“邪教”顯然不是它的終極目標。今年5月,蘋果以2240億美元的市值一舉超過其“宿敵”微軟——在近乎極端的營銷背後,利潤似乎解釋了一切。 (來源:網易評論《另一面》2010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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