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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千帆:政府主導改革危患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1-03-04 09:51:11  


 
  近年來,少數地方的公民積極要求參與影響地方民生的重大決策,促成了官民良性對話並取得了良好效果。2007年夏天,廈門市民通過手機短信相約在市政府門前“集體散步”,反對市政府在中心地區籌建PX化工廠,最終促使市政府改變決定;數月之後,上海市民針對可能產生電磁波污染的磁懸浮列車工程訴諸類似行動,並成功促使市政府中止工程計劃;2009年,廣州居民到市政府抗議在番禹區建造垃圾焚燒廠的市政計劃,並提出垃圾處理的替代方案,市政府最後公開表示願意考慮多數民意支持的替代方案。

  在所有這些事件中,政府對民意的尊重多少是被“逼”出來的,而事後都應該慶幸事件的圓滿結局;雖然官民對話乃至對峙看上去有點“不和諧”,但是總比自焚、群體暴力衝突、大規模上訪或事故發生後被迫“引咎辭職”和諧得多。

  然而,在更多的地方,公民主動參與的動力和壓力都還遠遠不夠,以至地方官員在決策過程中依然我行我素、獨來獨往、閉門造車。如此在政府主導下形成並強力推行的政策自然未必符合多數民意,而更可能只滿足官員自己和少數特權集團的利益。這樣的改革之所以不僅沒有越改越好,反而越改越糟,以至最後鬧得民怨沸騰、悲劇叢生、衝突四起,實在是改革的性質本身就已先天決定的。

  要使中國今後的改革越改越好,人民必須能有效參與改革進程。要讓人民參與,首先要讓人民講話;無論官員是否愛聽的話,都得讓人民說出來。否則,人民如何表達民意?執政者又如何了解真正的民意?因此,要讓人民暢所欲言,就要尊重人民受《憲法》第35條保障的各種言論自由。

  其次,還要通過各種渠道保證民意受到政府的重視。當前,要做到這一點更難,因為各級人大的選舉和運行尚不規範,各級官員都唯上不唯下。盡管如此,中央也還是可以採取諸多措施促進公民參與,至少應廢除造成中國社會非正常發展的GDP考核制度。即便仍維持自上而下的政績考核體制,也應該從考核指標中删除“地方GDP”這個中國發明的概念,並讓當地人民的實際收入和滿意程度發揮更大的作用。 (2011年03月03日08:45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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