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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學者林岡:統一前兩岸應有何種政治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3-06-03 00:18:19  


 
  中國內部尚未完全終結敵對狀態的兩個政府之間的特殊關係

  基於上述研究,本文從國家主權和政府治權兩個層面探討兩岸在統一前的政治關係。大陸學術界普遍認為,兩岸在統一前的政治關係既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係,也不是主權國家或分裂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但究竟是什麼關係,往往是言猶未盡。如何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界定兩岸在統一前後的政治關係,既不違背“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又能為台灣方面所接受,值得深入研究。

  本文認為,兩岸在統一前的政治關係,是中國內部尚未完全終結敵對狀態的兩個政府之間的特殊關係。“一國兩府”不等於“兩個中國”。兩岸基本法律體系有關國家領土的規定,提供了一個中國的框架的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國際地位及其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決定了在國際社會上不可能出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安排。為此,“一國兩府”的政治定位,既不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也符合兩岸在統一前的政治現實。

  就國家主權而言,兩岸政府在法理上都宣稱對整個中國擁有合法的代表性,彼此隔海分治,延續了國共內戰所遺留下來的在國家主權問題上的“交戰狀態”。這一“交戰狀態”的完全結束,有待兩岸和平統一的最終實現。在統一前的過渡期,兩岸政府雖然奉行不同的“國號”和“憲法”,但都宣稱對整個中國擁有合法代表性。大陸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未放棄對台灣的國家主權,台灣地區的統治當局也宣稱“中華民國的主權及於大陸地區,治權僅及于台澎金馬”。基於雙方對一個中國框架的重疊認同,兩岸在國際上分別與不同的國家建立外交關係,而沒有交叉承認同一個國家,兩岸也沒有同時加入以國家為基本單位的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會員國,同時允許台灣以地區身份加入或參加相關活動,兩岸的會員身份不是平行的,而是有主次之分。實際上,雙方是以非交叉承認、非平行代表的獨特形式,共享了一個中國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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