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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將太平島變成“岩礁”的險惡用心 | |
http://www.CRNTT.com 2016-07-14 00:07:20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島嶼的定義為:“島嶼是指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而且能維持人類居住或者本身的經濟生活。”從客觀上說,可用的食物、淡水和居住場所就是能夠支持人類居住的“島嶼”的主要特征。只要這三個基本條件存在,可以認為此島能夠維持人類居住,而無論其可以維持多久,也不論這種居住是暫時性的還是永久性的。 太平島,中國漁民都稱呼之為“黃山馬峙”,日本在侵華期間曾長期占領此島,並在島上進行磷礦開採,後來還曾在島上駐扎過陸戰隊、氣象情報隊、通信派遣隊、偵察機部隊,後來又建立潛艇基地作為日本侵略東南亞的軍事基地。日本投降後,時任國民黨海軍海防第二艦隊司令的林遵率“太平”、“中業”兩艦接收南沙群島,將南沙主島以所乘軍艦艦名改為“太平島”,並在島上樹立刻有“太平島”字樣的紀念碑。隨後接收人員又到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分別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並立碑為證。從1956年開始,台灣方南一直派駐軍駐守太平島。 從太平島的歷史來看,不論從那個方面,都符合國際法上“島嶼”的條件。此次菲律賓最初並沒有將太平島放在請求仲裁之例,後期才將其放入仲裁請求之中。菲律賓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借台灣與大陸之間的矛盾,有意將太平島特別提出, 一方面可以挑唆兩岸之間的矛盾,還可以達到將所有南沙“低潮高地”全部“岩礁化”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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