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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大陸對台工作新形勢新挑戰新作為

http://www.CRNTT.com   2018-07-02 00:21:51  


 
  第三種則是單方面的消融吸納模式,依賴於大陸積極主動的單邊作為,大陸承擔起中央政府的角色,嘗試實踐兩岸之間的“中央——地方”模式,不斷壓縮台灣的政治空間,解構“台灣主體性”,吸引台灣民眾來大陸發展,消解台灣民眾的排他性政治認同,逐步構建台灣人民對於祖國(大陸)的相容性認同。

  當前民進黨執政使得“共同締造統一”暫時缺乏可行性,而和平發展是否要以台灣當局的認可作為前提條件值得商榷,大陸應降低作為變數的台灣政局變動在對台方略考量中的影響權重;同時台灣民意變遷也使得由下至上的融合模式具有或然性,和平統一的前景是否要以台灣民眾的同意為必要條件也是個問題,大陸應尋求爭取民心的新路徑。因此,新時代的統一路徑應更具有主導性與可控性,將消融吸納模式整合進來能有效補足既有路徑。誠如大陸學者所言,“過去我們強調雙方在統一問題上的相互作用,現在看來,的確是‘以我為主’,出現了台灣被統一的局面。”⑮

  3.新治理

  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推動祖國統一相互促進的角度出發,新時期對台工作要發揮主動性、主導性,相伴而生的就是要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推進對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而相應的治理模式也應從兩岸治理過渡到對台治理。

  既有的兩岸治理觀念和主張強調以兩岸公權力機關、社會團體、政黨與民眾為治理主體的去中心化、去統治化。然而當前作為重要治理主體的台灣當局無意也無法發揮協同治理的作用,兩岸公權力機關之間也無法發揮共同治理的效應。從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大局出發,中國大陸應擔負起主要治理主體的責任,一方面以“硬實力”為後盾和手段去防範台灣當局破壞兩岸關係大局,另一方面以“軟實力”去爭取台灣社會和民眾參與到和平發展和民族復興事業中來,做好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形成大陸公權力、兩岸社會團體與兩岸之間的治理網路,逐步構建一種得到共同認可的新兩岸秩序,推動“統一前”工作與“統一後”安排的過渡與銜接。

  對台治理的主要思路和路徑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間也應協同一體。首先,應從政治上和法律上定位台灣人民的身份、地位與權利。基於“兩岸一家人”的理念衍生出台灣同胞都是政治意義上的中國公民,同時從法律、行政意義上區分在台灣、在大陸及在國際的台灣民眾的不同,並以“兩岸一家親”為導向,針對不同群體施行相應的服務與治理措施。十九大報告提出,“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需要我們從法律和行政管理層面進行研究並切實落實;在國際場合,應注意給需要幫助的台灣同胞提供力所能及的使領服務;對於在島內的民眾,加大交流溝通力度,增加其對大陸的好評,探討將大陸優勢轉化吸引力、將好評轉化為好感的方法方式,並為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提供便利路徑。

  其次,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培植共同利益和文化聯結,夯實對台治理的物質基礎和精神基礎。台灣當局主觀上沒有意願融合,並對兩岸交流設置障礙,使得雙向多維的融合難以展開;而在自身社會發展的基礎上主動吸納台灣融入中華民族復興進程,也為大陸轉換治理思路提供了機遇。當前先以“群眾路線、民間交流”、“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的方式推動融合發展⑯。再者,加強外部“反獨促統”力度,針對台灣當局及島內外“台獨”勢力在國際領域的新動向,加大鬥爭力度,鞏固國際社會的“一個中國”原則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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