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朱子與台灣 | |
http://www.CRNTT.com 2022-06-13 00:02:34 |
現在談朱子在台灣民間的影響。上記陳瑸有言:“台去漳、泉僅一水之隔耳”,我們可以進一步而言之:台民多漳、泉之人。我們知道,舊時某種文化的傳播,往往是由接受了該文化影響的人的移動實現的。朱子在漳、泉民間的影響,隨漳、泉移民傳播到了台灣。茲舉台灣民俗事象“文公巾帽”為例而言之。清代咸豐年間,福州詩人劉家謀在台灣府學訓導任上有詩並注曰:“張蓋途行禮自持,文公巾帽意猶遺。一開一合尋常事,不覺民風已暗移(婦女出行,以傘自遮,曰‘含蕊傘’,即漳州‘文公兜’遺意也。今則合之如柱杖,然觚不觚,觚哉、觚哉)”。在劉家謀看來,台灣的“含蕊傘”與漳州的“文公兜”同出於朱文公(朱熹)遺意(近人連雅堂之《台灣漫錄》亦記:“台南風俗純古,多沿紫陽朱熹治漳之法。數十年前,婦女出門,必攜紙蓋障面,謂之‘含蕊傘’。”)將“含蕊傘”合之如柱杖,令人生“觚不觚”之嘆。其實,劉家謀有所不知,婦女柱杖亦出於朱文公的“流風善政”也。徐宗幹《斯未信齋雜錄》之《堊廬雜記》(1845)記:“漳州女人以帛如風帽蔽其額,曰文公兜。以木削圓置兩履底之中曰文公履。行路制杖以隨,曰文公杖,以防強暴者。流風善政,至今存焉。”《中華全國風俗志》則記;“福建漳州,女子皆小足,必倚杖而行。凡遇慶典之事,女子偕往,每人皆持一杖,相聚成林。”在台灣,婦女出行也曾有隨帶“文公杖”和“文公兜”的風氣。台灣鳳山縣詩人謝蘋香有《鳳山竹枝詞》詩曰:“東家姐妹與西鄰,如伴相邀去踏青。步杖公兜都不設,小姑原不怕行人。”劉家謀在台所見“含蕊傘”則兼“文公杖”與“文公兜”之用而有之,合之柱杖,張之障面也。 附帶言之,宋代政和八年(1118),朱熹之父朱松在福建政和縣縣尉任上針對福建的溺殺女嬰惡俗,撰寫《戒殺子文》,其文有“自予來閩中,聞閩人不喜多子以殺為常,未嘗不惻然也”之語。朱松字喬年,號韋齋,其《戒殺子文》在政和縣、後來也在福建各地(包括台灣)發生了深遠的影響。清道光《福建通志》引《政和縣志》記:“昔多溺女,自韋齋先生重戒後,俗漸革。有貼錢帛與人抱養為媳者”。童養婚俗雖屬陋俗,但它在歷史上保全了眾多女嬰的生存權。先儒朱松與有功焉。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