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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強:三策反制“五區公投全民起義”

http://www.CRNTT.com   2010-02-05 10:41:28  


 
中策是立法會否決政府補選撥款 

  因此,第二是中策。如果特區政府提出“公投補選”撥款要求,由於“公投”完全違反了“一國兩制”的原則,是意圖將香港獨立於國家之外的行為,立法會內的建制派議員必須予以杯葛。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3款,建制派議員應在立法會聯手予以否決,堅決不以公帑資助違憲違法行為。近日有越來越多人指出,由於公社兩黨推動的所謂“公投”違反基本法及全國人大的決定,因此立法會應該反對由此引致的立法會補選撥款申請,並且提出修改立法會條例的法案,避免議員濫用目前的補選機制,將本地法律淩駕於基本法之上。既然“公投”違反基本法,立法會應做的:一是提交私人條例草案修改立法會條例,令反對派議員不能再利用條例漏洞,以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二是反對補選撥款申請及不支持參與補選。 

上策是政府不提出補選撥款要求 

  最後,第三是上策。特區政府必須明確表示不計劃進行補選,不提補選撥款法案,不向立法會提出補選撥款要求,以粉碎公社兩黨“五區公投運動”的計劃。這是上上之策。由於基本法中,並沒有議員出缺和補選的條文,“公社兩黨”5名議員違憲違法辭職搞“公投”,本屆立法會無需進行補選,因為一旦進行補選,“公社兩黨”又會捲土重來,仍然打正旗號搞“公投”。立法會有5名議員空缺無傷大雅,並不影響法定開會人數,也不影響法案的表決,有關空缺大可留待下一屆立法會選舉時補上。 

三策中已有兩策受到廣泛支持 

  筆者提出下、中、上三策反制“公投運動”後,自由黨1月23日召開緊急常委會,決定不派人參與補選。繼自由黨後,原本一度持觀望態度的民建聯、工聯會等,亦宣布不參與五區“總辭”後的補選。至今,建制派已全面杯葛“總辭五醜”自編自導自演的“公投”鬧劇。 

  筆者提出建制派議員應在立法會否決補選撥款後,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於1月23日認為,“基本法很清楚,只要有過半數人就可合法舉行會議,55人絕對是過半數”,5個議席可一直懸空,到兩年後的換屆選舉才填補,所以建制派否決撥款並不違憲,僅屬政治問題,要透過政治解決;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1月24日出席“城市論壇”時亦認為:“立法會不應通過撥款。”對於建制派會否支持補選撥款,民建聯主席譚耀宗透露,該黨認為補選撥款是“唔應該使”。其實,民建聯和其他建制派議員反對補選撥款,乃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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