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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員工跳樓是“過勞自殺”?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13 11:38:30 |
○“過勞自殺”的兩大要素 當事人罹患了指定的精神疾病 跟“過勞死”一樣,“過勞自殺”這個詞也起源於日本,指的是因為工作原因產生了精神疾病,從而引起的自殺,並且這種自殺傾向是可預見的。在具體操作上,只要證明企業能夠預見到當事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即被視為能夠預見到可能有自殺傾向。 由於很少當事人曾在生前就醫,並被醫生認定為精神障礙,因此在認定當事人是否罹患該類疾病時,一般由法院等機構根據當事人生前的言行舉止,來進行認定。 承受了強工作壓力 根據正常人平均的承受能力,日本將工作失誤、同事間的衝突、工作調動等各類工作問題可能造成的精神壓力分為“弱”、“中”、“強”等3個級別。 在認定“過勞自殺”時,首先要認定是否存在工作壓力,在存在工作壓力的情況下,還要對當事人承受的工作壓力的強度進行判斷。只有在工作壓力達到“強”時,才能認定疾病的發作與工作有關。 不過,一般來說,除非其他壓力的影響非常巨大而且明顯,否則一般不會影響“過勞自殺”的工傷認定。 ○盧新的悲劇應該屬於“過勞自殺” 盧新有了明顯精神障礙 從今年五一開始,作為盧新曾經的同學、現在的同事,曾紅領發現盧新精神狀態很不好,經常聲稱有人追蹤,甚至要追殺他。 “他下車就去找巡邏警察,說有人想追殺他,想害他。” 公司方面也確知了這一點。曾紅領把這些情況匯報給了富士康的主管,富士康安排他和另一位好友安撫盧新,住在招待所,並聯繫到盧新的家人,盡快前來幫助緩解盧新情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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