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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抓對了”便該如此對待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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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 膽小女孩沒出過廣東竟成浙江“通緝匪 2010-07-30 來源: 楚天金報(武漢) 林貝欣,廣東陸豐人。在廣州打工的她從未出過省,卻被浙江義烏警方作為匪首“通緝”。7月16日,19歲的她被關進看守所,其後更千里迢迢被移送至浙江義烏,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 16日:廣州被抓 林貝欣家住廣東陸豐瀛北,有6個兄弟姐妹,父親兩年前患病去世,因家境貧窮,她和兩個姐妹早早輟學到廣州打工,供家裡兩個弟妹讀書和70多歲的祖母。 林貝欣回憶說,7月16日晚8時多,未滿18歲的室友小婷借用她的身份證到附近網吧上網。晚上9時多,小婷忽然打來電話,稱自己被帶到珠光街派出所,民警要她也過去。林貝欣當時以為是小婷冒用身份證出事,派出所是要讓自己去證實並“贖人”。林貝欣沒有多想,帶上100多元現金就出門了。由於不認得路,她又找四妹和表弟一起打的去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小婷先被釋放,林貝欣卻被單獨帶上二樓辦公室,民警的話讓她難以置信,“他們說我在義烏偷東西,還說了幾個人名問我認不認識,說這個盜竊團夥用我的身份證開房,被抓後供認我是團夥頭目。我根本沒去過義烏,可警察根本不聽我申辯,只是說‘做沒做過你自己清楚’。”林貝欣說,當晚她被反銬雙手帶到蘿崗的看守所。 四妹林吉會說,大家在樓下等到晚上11時多還不見三姐下來,民警後來通知家屬領回林貝欣的首飾、手機等物,“說三姐是通緝犯,要按規定拘留。”眾人不敢相信,回去叫上家人一起到派出所問個明白。但家屬趕到時,林貝欣已被押走。 20日:看守所裡 家人得知林貝欣竟被當成在義烏偷竊的“匪首”,堅決不相信。二姐林龍騰說,“她從沒出過省,人也內向膽小,連出門都要有人陪,我們三姐妹一直在廣州,怎麼她一個人會到義烏作案呢?” 20日,林貝欣的母親和祖母從陸豐趕到廣州,一家人為證明林貝欣的清白奔波準備書面材料,但材料提交幾天後依然沒有消息,警方又不允許探視,一家人都很擔心。“奶奶在派出所又是求又是跪,說孫女是冤枉的,希望能見她一面,順便帶點衣服和吃的,但他們都不許,說看守所裡什麼東西都有不用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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