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高校評職稱:權力說了算,學術靠邊站

http://www.CRNTT.com   2012-05-14 14:23:41  


5月4日,有網友爆料湖南高校負責職稱評審的評委名單剛剛確定即遭洩露,身為評委的警察學院教授劉一兵在賓館“開房收錢”。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訊/“高校評職稱不僅嚴重阻礙了學術的健康發展,也衍生出了權錢腐敗的利益鏈。”網易新聞另一面今天登載文章“高校評職稱:權力說了算,學術靠邊站”:

  近日,湖南高校職稱評審被曝評委“開房收錢”,知情者稱“評一個副教授、要花三四萬”。高校評職稱作為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不僅嚴重阻礙了學術的健康發展,也衍生出了權錢腐敗的利益鏈,要麼應該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要麼應該及早摒棄拋除。  
  
  高校職稱評審是典型的外行控制內行  
 
  從1952年就開始,職稱就由行政領導或黨委任命,職務名稱等同工資等級

  解放初期,我國高校的職稱制度基本上是實行技術職務任命制,對遺留下來的專業技術職務及稱號基本上予以保留,各高校也沿用了國民黨時期的教師等級。1952年7月政務院公布的技術職務暫行等級表中,高等學校的教師職務分為五等:分別為教授、副教授、講師、教員、助教。這個時期職稱制度的特點是,技術職務根據實際需要和機構編制確定,與工資分配制度緊密聯繫,技術職務的名稱同時作為工資等級標準存在。由於職務與工資緊密聯繫,因此技術職務有嚴格的數量限制,一般由幹部部門考核,行政領導或黨委任命,方法簡單易行,可以認為是技術職務任命,和行政職務任命制差不多。

  到了1960年3月7日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執行〈國務院關於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名稱及其確定與提升辦法的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對職稱任命又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確定為助教的,須經校務委員會批准;確定或提升為講師的,除學校批准外,還要報省級教育管理部門備案;確定或提升為副教授的,學校通過,報省級教育管理部門備案;確定或提升為教授的,學校通過,報省級教育管理部門核轉教育部批准。 

  1986年的職務改革沒改變“職務能上不能下、工資能升不能降”,反而演變成職務終身制

  職稱制度、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試點於1985年,並於1986年年開始施行,其中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最重要的一條是: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職期間領取專業技術職務工資。也就是說,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本來設計是“不同於一次獲得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稱號,職務是可以能上能下的。但由於工資福利等待遇與專業技術職務緊密掛鈎,專業技術資格與崗位聘用緊密相連,使得操作的效果遠遠未能達到設計的目標,反而演變成一種職務終身制。

  職務能上不能下,工資能升不能降狀況十分嚴重;聘約管理形同虛設。有的就幹脆不設,只是由聘書形式代替委任狀形式而已。不少人才聚集的地方,尤其是位於大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名牌學校、科研院所,不得不一再追加指標,使得高級職務比例高居不下,日益膨脹,甚至有些名牌中學的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占全校人員的50%以上,有些大學中、初級人員反而成了“搶手貨”。“教授多如牛毛”、“研究員滿街都是”,科學管理原則漸漸束之高閣。
  
  5月4日,網友“馬山寨主”發微博稱,前天下午評委名單剛定,全省參評教師即獲悉名單,前晚一年一度的瘋狂送錢活動開始。今年體育專業評委劉一兵教授為方便老師們送錢,在新天賓館開了套間並廣而告之,一時門庭若市,樓層服務員只要遇到打聽2408房間的,便會問:“你是要評職稱吧?”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