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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遊戲興起:有話就不好好說

http://www.CRNTT.com   2012-08-16 14:49:21  


 
  戲仿的西方傳統

  一種令人開心的降格遊戲

  戲仿把虔誠、嚴肅、永恒、穩固、絕對、不可變更等這些與神聖性相關的概念降格,從而使下層民眾在反抗思想禁錮中獲得自由的快感,也就是巴赫金所提出的庶民的“狂歡”。

  文/譚山山

  上世紀40年代,英國《新政治家》雜誌舉行了一次別開生面的征文活動:邀請讀者模仿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的寫作,並從中挑出最優者。格林本人化名參加了此次活動,結果令他意外:他只得了第二名!

  美國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說,語言能力是人腦的特性之一,兒童天生就具有學習語言的能力。這種語言天賦說並不能讓所有人信服,因為學會語言是一回事,純熟地運用乃至達到玩味文字的程度,不經過訓練是做不到的。但如果說系統的語言能力來自學習和模仿,就說得通了,因為詞匯和語法不可能憑空出現在腦中。就拿文學創作來說,一個創作者的起步,多半避免不了對自己鐘愛的文學大師的借鑒和模仿。像認為“藝術模仿生活也模仿藝術”的戴維.洛奇,他早期的創作就受到詹姆斯.喬伊斯、亨利.詹姆斯、格雷厄姆.格林等名家的深刻影響。

  不過,即使模仿格林厄姆.格林模仿得再像,甚至比格雷厄姆.格林還像格雷厄姆.格林——就像《新政治家》那次征文活動的冠軍那樣,你也永遠不是格雷厄姆.格林。模仿之後需要創造,戴維.洛奇的做法是,通過一種後現代意義的、具有自覺審美意識的“戲仿”,完成對前輩的顛覆和超越。很多作家也是這麼做的。美國文學理論家烏爾利希.韋斯坦因認為,“對某個模式有意的歪曲模仿可能產生出一個富有獨創性的作品”。

  M.H。艾布拉姆斯這樣定義戲仿:模擬某篇作品的嚴肅的素材與手法或某位作家的創作風格,來表現淺俗或風馬牛不相及的主題。

  戲仿譯自英文parody(台灣譯為“派樂地”,相當精准傳神),又稱戲擬、滑稽模仿。它既是一個語言學策略,也是一個文學術語,是歐美文學的一個傳統。美國文學批評家M.H。艾布拉姆斯這樣定義它:模擬某篇作品的嚴肅的素材與手法或某位作家的創作風格,來表現淺俗或風馬牛不相及的主題。

  戲仿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4世紀,亞里士多德在《詩學》中論及“首創戲擬詩的塔索斯人赫革蒙”,他用“戲擬詩”一詞評價赫革蒙對莊嚴史詩的滑稽模仿與改造。而第一部具有現代意義的戲仿作品,要到文藝復興時期才出現,那就是塞萬提斯於1605年出版的《堂吉呵德》。塞萬提斯在序言中聲明:“這部書只不過是對於騎士文學的一種諷刺”,他用誇張荒謬的情節,遊戲的態度模仿,完成了反騎士文學的目的。從此,戲仿不再被認為是低俗的、拙劣的模仿。

  19世紀,戲仿受到新興資產階級的青睞。那個時代,有錢有閑階級出現,他們有消費文學的需求,文字遊戲因此成為流行的娛樂方式,戲仿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種。因為戲仿戲謔的是眾人皆知的經典,只有那些了解並非常熟悉經典的讀者才能讀出戲仿作品的妙處,所以在19世紀的有閑階級看來,能讀懂它們並津津樂道,顯示了自己智力上的優越。不是所有人都能欣賞戲仿文的反諷和幽默意味的,如果能讀出它在源文本之外製造的意外、驚奇及新的意義,那簡直是神級解讀。

  蘇聯文學理論家米哈伊爾.巴赫金則將戲仿提高到哲學層面,認為戲仿通過文學反映了世界的本質。“對於中世紀的戲仿者來說,一切都是毫無例外的可笑,詼諧,就像嚴肅性一樣,是包羅萬象的:它針對世界的整體、針對歷史、針對全部社會、針對全部世界觀。這是關於世界的第二種真理,它遍及各處,在它的管轄範圍內什麼也不會被排除。”

  巴赫金認為戲仿是一種“令人開心的降格遊戲”,就像他評價拉伯雷的小說:“一股強大的向下、向地球深處、向人體深處的運動從始至終貫穿了整個拉伯雷的世界。……無論是整體還是細節,都急速向下,集中到地球和人體的下部去了。”戲仿把虔誠、嚴肅、永恒、穩固、絕對、不可變更等這些與神聖性相關的概念降格,從而使下層民眾在反抗思想禁錮中獲得自由的快感,也就是他所提出的庶民的“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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