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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為什麼中國社會懷念“民主與法制”

http://www.CRNTT.com   2012-09-11 09:14:28  


 
法制和法治都在倒退

  從1997年“法治”政治發展目標的提出,到現在就是15周年了。可是,對今天的人們來說,“法治”在中國政治發展中似乎已經有了久違的感覺,喬石的書一出版,對他們來說,似乎是一次新的發現。的確,今天越來越多的人感覺到這些年來,中國的法制和法治不僅沒有進步,反而在很多方面都在倒退。和1980、1990年代相比較,今天中國社會政治問題越來越多,國家的穩定越來越成為問題。這個時候特別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法律體系來治理社會。這不難理解,在任何社會,法制是最基本的國家制度,法制不健全,穩定必然出現問題。不過,人們則發現,在改革開放那麼多年之後,國家還沒有出現一個能夠維持社會穩定的法制體系。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沒有強大的法制體系,政府只好訴諸於其它的方法,用政治、行政甚至暴力機制來維持社會穩定。“維穩”體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結果使得政治和法治之間的關係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類似於“維穩”那樣的“機制”越設越多,法律體系就越邊緣化,政治和人民之間、社會群體之間的關係越來越趨向於直接的對立和對抗,人們對國家法律制度越來越感到沒有信心,對國家的政治前途越來越感覺到不確定性。

  不難理解,人們對喬石的“法治”概念的再發現,展現了他們對這樣一個社會的期望。中國的政治建設如何重新回到民主與法治的軌道,無疑是中國領導層未來的艱巨政治任務。要回歸民主與法治,首先就要認識到這些年,中國如何脫離那個本來就已經確立的軌道,而演變成今天缺少民主與法治的局面。

  中國的法律體系,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這些年都在發展。但社會為什麼不僅沒有感覺到這方面的進步,反而感覺到在衰退呢?一句話,中國法律體系的權力在增加,但其權威在衰落。無論是權力的增加還是權威的消減,歸根究底就是一個原因,即法律體系越來越政治化。顧名思義,政治化使得法律體系幾乎演變成為政治工具,而法律制度應當所具有的法治精神則消失了。
法治精神的表現之一就是專業精神。這些年來,專業精神不僅沒有強化,反而在弱化。改革開放之後,中國法制建設起點非常低。文化大革命對法制構成了巨大的破壞,毀壞了表現為制度的法律,結果連國家最高領導人,也不可幸免成為社會動亂的犧牲品。剛開始進行法制建設時,只是法律系統的簡單擴張,尤其表現在法律從業人員上。因為這個領域的人才大量缺失,很多非專業人員包括複員軍人、幹部、大學生等等,都很容易可以進入法律部門。這和西方社會構成鮮明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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