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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謝長廷兩岸論述的亮點與盲點

http://www.CRNTT.com   2012-11-05 00:14:10  


 
  謝長廷也認知到,“中華民國憲法”中的某些規定,對於處理兩岸關係具有工具性價值。他認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是一個“模糊地帶”,“不僅提供了台灣內部不同意見各自解讀的良性空間,緩和了對立與衝突;對於中國而言,這段前言文字,也讓台灣的修憲行動看似為逾越‘法理台獨’的範圍,符合了他們‘可期待、可接受’的底線”。③如果單純從“中華民國憲法”的相關規定來看,謝長廷“回歸憲法”客觀上有機會實現與國民黨主張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發展兩岸關係”,以及與大陸主張的“一個中國框架”的相向而行,存在著接軌的可能性。今年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哈爾濱舉行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表示,一個中國框架的核心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國家,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兩岸從各自現行規定出發,確認這一客觀事實,形成共同認知,就確立、維護和鞏固了一個中國框架。在此基礎上,雙方可以求同存異,增強彼此的包容性。④賈慶林所提到的“兩岸各自現行規定”,其意涵已經不言自明。

  雖然謝長廷的論述表面上看與國民黨和大陸的主張有“相向而行”的接軌機會,但如果繼續深入分析下去就會發現,這些主張之間的根本差異依然明顯,有存在著隨時“背道而馳”的風險,這也是其政策論述中的盲點所在。他“憲法共識”、“憲法各表”的論述中,存在著“形式上共識、實質上分歧”的隱憂。他的意圖實際上是希望大陸、國民黨和民進黨以“中華民國憲法”本身作為交集點,然後進行各取所需式的解讀,但實際上某些實質性問題難以模糊或迴避。而對“中華民國憲法”及其條文到底如何解讀,恐怕還是要回歸到當時歷史背景下的原意,而非在事後為了迎合某些勢力進行扭曲性解釋。

  在兩岸政治定位的問題上,謝長廷的論述中並沒有擺脫將兩岸定位為“兩國”的思維。他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正足以證明當前是兩國對立”,還提出兩岸是“互不隸屬、互相尊重主權”的“兄弟之邦”,與馬英九當局和大陸的立場有著原則上的差異。大陸認為,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而馬英九當局強調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其主權和領土也是涵蓋中國大陸的。既然謝長廷認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廈門和高雄是一個國家兩個城市”,那麼這兩個城市就不可能同時屬於或分別屬於兩個國家。謝長廷在這裡混淆了“國家”與“政府”或“政權”的概念,將兩岸結束政治對立解釋為“兩國統一”。劉國深教授就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在兩岸之間是兩個對抗性政權的政治符號,它們所涵括的領土主權和人民範圍完全重疊,並不構成兩個國家。⑤馬英九也強調,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因為“我們的憲法無法容許在我們的領土上還有另外一個國家;同樣地,他們的憲法也不允許在他們憲法所定的領土上還有另外一個國家”。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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