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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鈎沉:可憐的秋瑾小丈夫

http://www.CRNTT.com   2013-05-12 05:42:04  


 
  站在秋瑾的角度,父親死亡,家道敗落,人情世故上當然很不適應。她在致哥哥秋譽章的信裡多次罵親友們嫌貧愛富,翻臉不認人,家無勢力了,就都不趨奉咱了。當然,罵得最多的還是她那個小丈夫,那是聲聲仇字字恨的。

  其一,1905年6月19日,秋瑾從日本歸國省親,在紹興致函居京之長兄秋譽章,大罵曰:“子芳之人,行為禽獸之不若,人之無良,莫此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為彼篡取,此等人豈可以人格待之哉?彼以待妹為無物,妹此等景況,尚思截取此銀及物,是欲絕我命也;況在彼家相待之情形,直奴僕不如!怨毒中人者深,以國士待我,以國士報之,以常人待我,以常人報之,非妹不情也。

  “一聞此人,令人怒發衝冠;是可忍,孰不可忍!囑二妹討取此銀時,不妨決裂。蓋妹思之熟矣,為人奴隸,何不自立?後日妹當可自食其力,何必為人婦者?況仇怨已深,斷無好結果。況一年之久,未通一函,即視我母兄,彼何曾一置念耶?聞早娶婦矣。待妹之情義,若有虛言,皇天不佑。妹得有寸進,則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如無寸進,不能自食,則必以一訟取此兒女家財,不成,則死之而已。”

  此信透漏諸多意思:第一,秋瑾的珠帽與珠花讓丈夫王子芳給扣了。第二,秋瑾希望妹妹去王家給自己討些銀兩回來。第三,聽說丈夫王子芳另娶新婦了。第四,自己以後出了名,不讓王姓加到自己姓名前;若出不了名,填不飽肚子,就跟王家打官司,把他家的錢財弄過來,不成,無非一個死字。

  其二,還是1905年,日月未具,當是秋瑾第二次東渡日本後的7月下旬,從東京致信大哥:“二妹常有信來否?討取百金,不妨決裂,因彼無禮實甚,天良喪盡,其居心直欲置妹於死地也。目我秋家以為無人,妹已啣之刺骨,當以仇敵相見……嗚呼!妹如得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豈不能精進學業?名譽當不致如今日,必當出人頭地,以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無受益,而反以終日之氣惱傷此腦筋,今日雖稍具時譽,能不問心自愧耶?……他是得於書記中留一名,則平生願足矣。無使此無天良之人,再出現於妹之名姓間方快,如後有人問及妹之夫婿,但答之死可也。”

  此信透漏兩個意思:第一,除了珠花珠帽,她還想讓二妹跟王家討取百金。第二,強烈的出人頭地之心,而且出人頭地後,也不帶丈夫王子芳玩兒,不讓他沾自己的名氣之光。

  其三,1905年9月12日,秋瑾從東京致信大哥。估計是王家致秋母一函,想讓秋瑾回家什麼的。所以秋瑾在信中告誡兄長,王家不會變好的,放心吧。她還猜測王子芳要麼新娶的媳婦兒不好(作者注:人家王子芳終身未再娶,夠貞男了),要麼王家聽說我名聲還不錯,想沾我的名氣之光(作者注:這個就有些自戀了,人家不過覺得你是孩子的親娘罷了),但我不會和王子芳和好的,免得“妹後日之名譽有損”。

  她給兄長表態說:“妹近兒女諸情,俱無牽掛,所經意者,身後萬世名耳……惟錢財一端,妹正困於此,況彼守財奴物,取之無傷於廉”

  ——這小娘們,居然也不牽掛孩子,確實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她一門心思在身後萬世名,但目前主要是弄錢,所以交待兄長,就說哥哥可憐妹妹,借給妹妹千金,造個字據上王家要錢去;還說自己也給子芳寫信了,索取百金和珠花珠帽,並且在後面寫著“經濟困難,商借千金”雲雲,如果不回信,或者不借給,“則遺書斷絕往來,此後王宅不得雲有秋氏之女為媳事”;再者,咱還可以跟他談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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