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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制台灣方案 借鏡香港

http://www.CRNTT.com   2022-10-02 00:10:59  


 
  這昭示我們,設計“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時,不僅要有賦予台灣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制度規定,而且要有充分體現中央有效管治權的制度規定,兩者不可偏廢,同時要鋪設中央行使有效管治權的制度抓手。中央既要積極行使對台灣特別行政區的有效管治權,又要支持和保障台灣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其關鍵是要處理和把握好中央管治權和台灣特別行政區自治權的有機平衡,實現二者的協同發展。衹有如此,才能實現台灣社會的長治久安。

  第六,堅持共治與自治相統一。“一國兩制”實踐之初,官方媒體多用“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來比喻香港與內地的關係,這其實是強調“分治”。固然,在“一國兩制”下,分治是必要的,但長期分治會在一定程度上固化香港與內地的差異,這不利於培養香港民眾的國家認同。所以,治理不能長期停留在分治層面,而應該在分治的基礎上積極向共治轉變,通過共治打造共同利益連接,增進香港與內地的一體化。目前,中央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等舉措,其實就是落實香港與內地共治的一種形式。

  這啟示我們,兩岸統一後,必須避免重復香港實踐中出現的“井水不犯河水”的現象。我們設計“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時,要鋪設兩岸共治的制度平台,至少要預留兩岸共治的制度空間。兩岸統一後,應繼續深化和擴大兩岸融合發展,要鼓勵和支持台灣民眾尤其年輕人參與到國家建設中來,將個人命運與國家前途相連結,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兩岸統一後,要注重台灣與大陸的經濟社會文化的一體化建設,可以考慮打造橫跨海峽西岸和台澎金馬地區的“閩台大灣區”,消弭兩岸在經濟、社會、生活、文化等方面的隔閡,實現兩岸深度融合。

  主權與安全及愛國者治台

  第七,堅持主權與安全相統一。香港回歸後,曾在長達23年時間裡,國家安全立法一直處於被懸置的狀態。外部勢力借助香港的安全制度漏洞,大搞“反中亂港”活動,還企圖將香港作為推行“顔色革命”的“橋頭堡”,這嚴重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實再次證明,安全與主權密不可分,即使擁有主權,倘若沒有安全保障,主權仍會受到傷害。鑒於香港安全制度漏洞帶來的危害,中央果斷出手,於2020年頒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由此保障香港實現了由亂及治的重大轉變。

  這啟示我們,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時,必須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原則,這是設計“一國兩制”方案的根本遵循,在這個前提下,台灣享有高度自治權。這要求我們在進行相關制度設計時,一定要堅持主權與安全相統一的原則,建立健全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中央可以考慮直接制定台灣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然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中,導入台灣特別行政區適用。至於授權台灣特別行政區自行國安立法的部分,一定要預設能夠保障立法得以順利落實的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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