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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街示眾為何被批評了?

http://www.CRNTT.com   2010-07-27 10:27:14  


 
  還是源於治理不力

  有趣的是,此次游街示眾給人的感覺,是東莞警方對掃黃表現出如此的孔武有力;而東莞卻又是色情業的重災區,前段時間,還爆出衛生局給桑拿店老板開會,要求不要再發招嫖短信了,都發到領導手機了。掃黃讓衛生局出馬,真不知道警方幹嘛去了。如今忽然一副天兵下凡的架勢,前後的反差也太大了些。

  互動未成,只因選錯了對象 

  老百姓不太恨“小姐”

  現在的老百姓,痛恨貪官、痛恨黑社會、痛恨小偷……,卻不怎麼痛恨“小姐”。畢竟色情業的泛濫,對大家的切身利益損害不大。所以,這種打擊力度的展示並非老百姓所需,反而是一個弱女子,在權力的威嚴下越發顯得孤苦伶仃,老百姓心有戚戚焉,於是也紛紛喊出了“保護人格尊嚴”(儘管換個別的打擊對象,大家對人格尊嚴的損害就可能完全無所謂)。

  如果換成貪官、黑社會、小偷……,互動就可形成了

  我們之前也見過不少游街示眾的案例,比如小偷的案例、殺人犯的案例、黑社會的案例,群眾無不拍手稱快。如果做個專題呼籲一下“壞人也該有人權的保護”,還可能還會被網友的跟帖罵個半死。如果把今天的新聞立場的對象換成這些小偷、殺人犯、黑社會,估計投票結果會大變樣,如果換成貪官,那麼支持游街的票數估計會超過90%。這也就是本次公安部快速回應,而以前卻沒有的原因——本次民眾都在批評,而以前只有一些專家學者在批評。

  只是換成貪官是不可能的

  記住游街示眾的第三重功效:樹立權力威儀,強化權力秩序。而無論是官員本身代表的權力,還是貪官所影射的權力腐敗,都是對游街示眾的這第三重功效的消解。所以貪官從來不會被游街。


  結 語:所以,這次對游街示眾的一致批評,並不是一些媒體宣稱的“公民的權利意識覺醒起來,讓游街示眾急劇喪失社會心理基礎”,而僅僅是一次供需不對接罷了……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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