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傳真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 
張亞中:爾憂選舉 我憂兩岸

http://www.CRNTT.com   2011-08-01 00:37:51  


 
   顯性獨台:民進黨下階段可能的調整

  馬英九認為,論述兩岸關係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民進黨是否會接受“中華民國憲法”這個概念?這就牽涉到民進黨是否會從“隱性台獨”走向“顯性獨台”。

  “顯性獨台”與“隱性獨台”最大的不同在於如何看待“中華民國憲法”。“顯性獨台”的第一種表述方式,就是接受“中華民國憲法”,但是認定它為“第二共和”,或者制訂一個“第二共和憲法”(請參考陳明通觀點)。他們主張“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領土”為台澎金馬,沒有必要再宣佈獨立,也沒有需要再正名,任何改變現狀必須經由台灣2300萬人共同決定。

  有別於“第二共和”的表述,謝長廷嘗試用“憲法各表”或“憲法”共識”的說法來來切割“一中”。謝長廷雖然坦承“憲法”部分條文含有“一中”架構,“憲法一中”是事實,又由於在台灣分別有人主張要修改或要維持,基於如果台灣內部不承認自己的“憲法”,社會就無法進步的認識,謝長廷因而主張,台灣內部應該互相尊重,對“憲法”內的“一中”部分“各表”,以達到“共識”。

  至於謝長廷個人的立場呢?他說的很清楚:承認“‘憲法’有一中”,但不接受“一中”的部分。

  “憲法”在台灣像個麵團一樣,隨便政治人物玩捏。在李登輝與陳水扁手中,“憲法”早已經被修得體無完膚。套句“憲法”大師胡佛教授的說法,“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是個“飄浮的“憲法”,與原有的“憲法”架構已有很大改變。迄今仍然沒有被修正的僅剩下與中國的聯結部分,即“一中“憲法”第四條的主權宣示部分。如果連這根線都斷了,這個“憲法”也不應該叫做“中華民國憲法”了。

  依照目前的“憲法”,在兩岸關係的意義上,就是堅持“整個中國”(包括台灣與大陸)的主權領土完整。謝長廷卻捨棄這個最核心的規範,用台灣人民可以“各表”的“共識”來排除“一中”的莊嚴性與約束性。

  基於國際政治與兩岸現實因素考量,李登輝與陳水扁多次“修憲”都不敢觸碰“一中”這個原則性的問題,以閃避兩岸必須攤牌的可能。現在謝長廷很聰明地用“各表或共識”來切割“憲法”裡的“一中”,不僅破壞了“憲法”的完整性,也為民進黨與國民黨做了區隔。我們很難想像“憲法”還可以分割來遵守的,這不是玩弄“憲法”是甚麼?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