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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協定有意義 和平協議助雙贏

http://www.CRNTT.com   2011-10-10 00:22:34  


 
  然而,國民黨與蔣介石,錯估形勢,高估自己的武力,公然撕毀協議,挑起國共內戰,使多難的中國又一次陷入戰火的深淵。60多年後的今天,時代背景已經發生巨大變化,尤其國共兩黨高層已經實現歷史性握手,兩岸各項交往交流之門已經打開,兩岸和平發展已經步上正常軌道,國共兩黨應可再次攜手,吸取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儘早就“結束兩岸敵對狀況,簽訂兩岸和平協議”議題展開協商。可以相信,如今國共合作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共同目的是為造福兩岸人民,讓兩岸人民有一個踏踏實實的安全感,讓兩岸人民能夠真正實現安居樂業、永享和平。這個協議如能成功簽訂,一定會受到兩岸人民的擁護,一定會為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創造更好的有利條件。

  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是中共長期不懈努力的目標

  中共領導人在不同的場合,或發表的重要文告裡,至少有十多次呼籲“結束兩岸敵對狀況,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包括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1993年8月《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主席關於解決台灣問題的八項重要主張、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國家法》和中共十六大、十七大政治報告等。其中《告台灣同胞書》的文字表述是:“台灣海峽目前仍然存在著雙方的軍事對峙,這只能製造人為的緊張。我們認為,首先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以便為雙方的任何一種範圍的交往接觸創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環境”。

  相隔30年後的2009年12月31日,胡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講話第六條的表述是:

  “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海峽兩岸中國人有責任共同終結兩岸敵對的歷史,竭力避免再出現骨肉同胞兵戎相見,讓子孫後代在和平環境中攜手創造美好生活。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為有利於穩定台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我們再次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仔細解讀,表述的原則始終如一,相關的內容略有不同,胡總書記的講話更加明確、更趨務實、更加包容、更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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