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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協定有意義 和平協議助雙贏 | |
http://www.CRNTT.com 2011-10-10 00:22:34 |
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是“先易後難”不斷增進兩岸政治互信的具體體現 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有助於加強兩岸政治互信。從遠的講,兩岸經貿合作、文化交流、人員往來,已有20多年。近的看2008年以來,兩會恢復協商、海空實現直航、陸客赴台觀光、兩岸達致10多項合作協議。但兩岸政治互信仍顯不足;交流還有障礙;民眾還有誤解;台灣還有人敵視大陸。尤其,台灣每逢選舉,國、民兩黨爭奪執政權,兩岸議題必成選戰熱點,而有時甚至成為主要議題,這本是島內朝野政黨利益驅使造成,無奈硬與大陸掛鈎,問題之一出在兩岸政治互信不足。 要解決兩岸政治互信問題,當然需要從多方面因素著手才能解決,筆者認為,首靠民意。民意靠什麼?靠兩岸深化交流。能否進一步深化交流?主要靠加強兩岸政治互信,這樣才能形成良性迴圈。其實,現在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就是一種建立政治互信的具體內容,不要簡單認為談政治議題,才算是建立政治互信。通過經貿文化舞台,漸進發展積累,達到政治互信,否則談政治是空心的、脫離實際的。而經濟文化交流發展到一定階段,政治互信達到一定程度,政治互信的量變自然上升為質變。因此,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同樣是增進兩岸政治互信的更高級的具體行動,目的就是要加強兩岸政治互信。同時,讓台灣民眾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加強兩岸政治互信的重要性。 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是“循序漸進”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安全保證 長期以來,島內多家民調結果顯示,民眾高度期待早日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兩岸和平協議。十多年前的1998年10月台灣公共電視台民調顯示,高達78%的民眾贊成兩岸能在進入21世紀之前,簽署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和平協議。2008年5月《遠見》雜誌民調顯示,71.6%的台灣民眾認為,應該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毫無疑問,兩岸兵戎相見,已成歷史,同胞血濃於水,情同手足。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已具備了重要的民意基礎,已成為兩岸民眾共同期待的目標。針對民意求和、求安的實際情況,台當局應當相信人民會支持,即使少數人有疑慮,通過正確的宣傳、引導,是可以釋疑解惑的。兩岸和平,穩中求進,符合主流民意;停滯不前,無所作為,沒有責任感、歷史使命感,人民最終會站出來明辨是非。當然,對兩岸和平發展的進度、速度、深度,急不得,要循序漸進;對兩岸和平發展的進度、速度、深度,也拖不得,要防止“夜長夢多”。 歷史證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量變到質變是客觀規律,任何政治力量或人為阻擋,都是徒勞的。30年前的1979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提出“三通”問題,但沒提時間表,也不可能有時間表。30年後的2008年12月,兩岸“三通”終於實現,這就叫“水到渠成”。更重要是,為了確保兩岸和平發展不致逆轉,防止出現不可預測的高度風險,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確有其必要性,誰能保證迄今仍頑固堅持“台獨”立場的民進黨,不會東山再起,將重蹈兩岸緊張、危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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