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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應保九二共識及戰略模糊

http://www.CRNTT.com   2021-05-06 00:01:34  


 
  一、“九二共識”的特有功能是保持戰略模糊

  我們都知道:本來“九二共識”的基本功能是戰略模糊。1992年達成之時、2000年起名之時所經歷的過程,告訴我們:因為需要戰略模糊,才有“九二共識”;沒有了戰略模糊,“九二共識”也就失去了其價值,因為它的功能有可能丟失。

  從當時的歷史條件來看,無論是出於政治要求還是技術處理的需要,當時它也衹能模糊、必須模糊。這是因為:第一,“九二共識”是共識,不是協議。經由1992年10月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的香港會談以及其後一系列函電、傳真往來,在1992年11月兩岸兩會達成這個“共識”的時候,雙方並未簽約,沒有將所產生“共識”的相關內容協議化、文件化、法律化。雖然按照不久前國台辦發言人所講“‘九二共識’是兩岸有關方面授權商談達成的,其過程和內容均有明確的文件和文字記錄”,〔3〕這些“文件和文字記錄”包括上面所說的雙方的函電往來(更有確認函電),也包括各自的相關記錄以及當事負責人的簽字。〔4〕而且,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雙方在數月間的函電往來具有某種換文的性質(法律上),但卻畢竟還不是正式的簽署協議或備忘錄等。需要講清楚的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共識”的內容有戰略清晰的部分,有戰略模糊的部分。戰略清晰的部分就是前面說過的“兩點論”;戰略模糊的部分是暫時有歧義、應該本著求同存異精神加以對待與處理的地方,它需要雙方以高度互信與默契作為保障,這種高度默契是產生戰略模糊、而又能夠使之在兩岸關係中發揮重大作用的條件。從這個角度看,“九二共識”本來就是個“弱共識”,而不是“強共識”。2012年我在《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上發表過一篇文章,〔5〕就是論述如何從“弱共識”發展到“強共識”,因為當時是國民黨馬英九執政,雙方具有“共同政治基礎”,有較充分的條件去這樣做。但實際上,自2016年至今民進黨蔡英文執政,始終不承認不接受“九二共識”,大陸方面與民進黨當局已經沒有“共同政治基礎”了,所以連“弱共識”是否能保得住也成問題。

  第二,“九二共識”是兩個版本相加,不是一個版本。當時的情況是,為能夠達成“共識”,大陸海協會提出了5種版本的文字表述,台灣海基會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和3個口頭表述,一共8個版本,最後正式形成的“九二共識”便是從海協會和海基會的多個版本遴選定案的。〔6〕由是之故,後來國民黨方面在解讀“九二共識”時衍生出並一直存在的“一中各表”說法,與此不無關係。但必須指出的是,這兩個版本之間需要保持“戰略模糊”的地方並不是指雙方關於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表述(雖然是口頭表達方式),而是限定在關於一個中國的內涵方面,其原文均照錄如下——海協會版本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基會版本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這就清楚地表明,雙方在“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宣示與表述上幾乎沒有差異,而且對“兩點論”也都有自己的明確表述;雙方衹是在“一個中國的內涵”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上“認知各有不同”或“不涉及”。〔7〕因此,在“內涵”上採取的是“不表”,對“原則”(後來也稱“核心意涵”)則“要表”,前者即是運用政治智慧處理的“戰略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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