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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救人“求表揚”無可厚非

http://www.CRNTT.com   2010-08-03 10:10:49  


 
    施恩圖報有利於道德的普及

  求回報的“私心”不應該被壓制 
 
  私並非壞的原因,私只有在侵犯了別人的時候才成為壞。真正壞的是侵犯別人的私,把自己的私淩架於別人之上。道德並不否認私心,社會上很多壞現象,並非追求自己的私造成,而是侵犯別人的私的緣故。在中國社會宣揚的一些“精神”中,要求每個人克制自己的各種欲望,把私心看成罪惡的根源,一個講道德的人必然無私。但“私心”其實才是推動歷史前進的動力,而這種動力是來源於個人對利益的無限追求的。 
 
  “施恩不圖報”遠離了人性 
 
  一時興起、跟風作秀、虛情假意的付出並打著愛心奉獻的名義,這些只能是短期行為。不然,拾金不昧、助人為樂就不僅僅是個例,而應該是滿大街都是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從實際出發,先正視人性的自立,才是正理。但建國後對無私奉獻精神的弘揚,宣揚“不為名,不為利,做無名英雄”。殊不知,這對於弘揚善舉是極其不利,也遠離了人的本性。從內心來說,很少有人能夠高尚到做了好事討厭讓人知道的境界,施善舉就應當有所回報,至少應當得到社會的認可。惟其如此,才會有更多的善舉湧現。 
 
  高尚存在於互利中,而不僅存於無私中 
 
  有良好道德的社會從來不是用道德教化完成的,而是用一種比較接近人性,真實的、客觀的、易於操作的道德精神去指引。比如,我們教育孩子要樂於助人,不是要教育他要樂於無私助人,而是要告訴他,這麼做是因為自己或自己的親人也有需要幫助的時候,要告訴他這是個人良好素質的體現。事實上,高尚存在於互利中,而不僅存在於無私中。只有互利的高尚,才能持久,而那些宗教狂熱式的“無私奉獻”只會曇花一現。

  結 語

  《鏡花緣》裡的君子國有這樣一個故事,買方要多出錢,賣的要少收錢,兩人發生爭執,無法達到均衡。最後來一個乞丐說你們兩個把錢給我得了,結果兩個人買賣做成了。這個乞丐不是無私的,是有私的,所以整件事情最後靠“有私”達成了。

  事實上,一方面施恩者圖報無可厚非,另一方面整個社會也應該主動給施恩者更多的回報,是否“低調”不應成為評判道德高尚與否的標準。況且私心本身並沒有優劣,有私心也並不意味著道德低下。如果一個社會道德缺失,這肯定不是私心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 
 
  (來源:網易評論《另一面》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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