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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議政的老板是如何當上政協委員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8-26 12:00:04  


 
華西都市報: “不懂議政”不能怪“老板委員”

  作者:曹林 2010年8月25日
 
  政協委員的議政素質向來頗受輿論詬病,比如廣州政協副主席近來就批評部分老板委員不懂議政:一些委員既不敢批評又不敢拿出措施,錢是很多,但不懂議政。該市工商聯黨組書記也批評:很多非公經濟人士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僅看作一種榮譽,存在“一年一個會,五年一換位”的不作為思想等。(8月24日《廣州日報》)

  對於“老板委員不懂議政”的問題,我感覺廣州市政協兩位領導的這些批評,遠遠沒有年初該市政協委員餘慶安的批評更尖銳更深刻。當時餘慶安針對“新階層社會人士加入政協”的現狀提出意見,直言政協有其政治性本質,新階層社會人士應進入參與政協,但不能將此錯誤理解成賺錢能力強就能進政協,對待商人或經濟界人士時,應該考察個人的參政議政水平,以及民主協商水平,而不應僅從一年賺多少錢來考量。不應讓商人掏錢進政協,這會讓廣大人民群衆失去信心。

  “老板委員不懂議政”只是表象,而“讓商人掏錢進政協”才是根本問題。所以,政協的領導們在這里痛批“老板委員不懂議政”是沒用的,是誰讓這些不懂議政的老板們進政協的?

  痛批“老板委員不懂議政”,實在怪不得老板們。許多老板本就缺乏參政議政興趣,也沒有參政議政的基本能力。賺錢他們行,可參政議政是一種與賺錢完全不同的事業,需要有為公共利益和民衆權利立言的熱情,有在公共事務上運用理性的勇氣——可許多老板並無此能力。沒有這種能力並不是他們的錯,法律並沒有規定每個公民都須參政議政,議不議政是個人自由。

  周星馳說:長得醜不是你的錯,出來嚇人就是你的不對了。不懂議政,怪不得老板,只怪那些看到老板有錢就把他們推上議政舞台的人。正如鞏俐委員多年寫不出一個有質量的提案,劉翔委員連續幾年缺席政協會議一樣,鞏俐和劉翔是很無辜的,問題出在那些逼他們當委員的人和體制上。演戲、跨欄是他們的特長,可議政非其所長。同樣,賺錢是老板所長,可議政與賺錢實在不是一回事。

  人家老板當得好好的,為嘛非要“逼”他們當委員呢?讓不具備議政能力的人去議政,既浪費議政資源,也強人所難,三年提出不一個有質量的提案,五年沒插上一句話,履職期間都當了啞巴或花瓶,這不是讓他們丟醜嗎?

  所以,面對一些老板委員“將這種政治安排看作一種榮譽,缺乏強烈的政治責任心”的現實,還是多反思委員的遴選制度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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