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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上樓:一場農民完敗的圈地運動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10:01:36  


 
  裂縫的搬遷房

  樓房沒有電梯,沒有陽台,其中一棟蓋到一半裂縫了,又重新蓋

  撫寧縣大新寨村民認為,他們被騙了。

  當初建樓前,村裡跟村民代表商量要以房換樓,無論原住宅新舊和大小,都換同樣樓房。當時有些房屋較舊的村民表示同意。

  隨後,村裡又推翻了補償方案,評估村民的原住房。按每平方米600多元估價,而樓房按每平方米800元賣給村民。

  村民們給這片樓房起名為“雞架”。9月17日,村民們說,那些6層的樓房,沒有陽台,沒有電梯。其中有一棟樓,蓋了一半裂縫了,又重新再蓋。樓房地基未使用圈梁,用的鋼筋也非常細。

  這些,都被村民看在眼裡。樓房現在封頂了,動員搬遷,只有少數村民同意。

  村裡一名許姓村民說,新樓房從選址到蓋房,從未跟村民商量過。

  不過,大新寨村這片樓房,被作為秦皇島市新民居樣板工程之一。剪彩時,河北省市領導前來,評價頗高。

  這是中冶集團在秦皇島市開建的400個村莊中的一個。9月18日,秦皇島市農工委常務副書記陳寶奎說,為解決新民居建設的資金難題,今年秦皇島市向中冶集團融資300億元用於400個村莊建設新民居。

  對於這300億資金如何歸還,陳寶奎稱,將在置換出的城市建設用地中“賣地籌錢”。

  陳寶奎認為,農村的公共服務與城市差距很大,新農村建設長期以來效果甚微,農民自己沒錢,政府也沒錢建設,新民居建設,是解決這些問題的突破口,“是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

  被剝奪土地發展權

  除了得到一套補償房,宅基地置換後產生的效益將與農民無關,全由政府支配

  公開報道顯示,秦皇島市打算在新民居內開展產業配套,例如促使村民就業等。

  不過,目前真正落實到農民的,是拿著自己原房屋的拆遷補償,購買新房,如果新房面積大,還需再多出錢。

  在河北省新民居建設中,多數啟動的建設項目中,都曾提出將招商引資發展產業經濟,不過記者調查的廊坊、秦皇島等地,並沒有對土地級差收益形成一套反哺農村的方案。

  在河北廊坊市,新民居的補償跟秦皇島類似。

  廊坊市新農村建設的目標是:從2009年開始到2030年,整治出土地30萬畝。

  10月15日,廊坊市國土資源局總工郭立平說,政府拿錢給農民補償了舊宅,置換出的建設用地,由政府統一調配使用,收益將歸政府,農民不再享受土地級差收益。

  有學者指出,這是剝奪了農民的發展權。

  而郭立平認為,農民的宅基地無論是集體還是國有,終歸屬“國家所有”,這個所有權決定了土地的發展權的歸屬。他認為,是政府的配套投資,使土地出現級差收益,那麼收益當然歸地方政府所有。

  而國土資源部2008年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土地級差收益要用於相應農村和基礎設施建設,“並按照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要求,優先用於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和農民改善生活條件”。

  2010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後節約的土地,仍屬農民集體所有。”

  不過從秦皇島、廊坊等多個地方的新民居工程看,政府將置換出來的建設用地,全部歸政府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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