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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涉黑高院副院長的貪腐路

http://www.CRNTT.com   2011-03-02 11:58:16  


2011年春節前夕因受賄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獲刑死緩的重慶市高級法院原副院長張弢。
  中評社北京3月2日訊/2011年春節前夕,重慶市高級法院原副院長張弢,因受賄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獲刑死緩。張弢,一個曾被視為專業過硬的法學精英,卻如何在本應成為公正之源的司法領域蹈入腐敗深淵?《新世紀》周刊今天登載紀實文章“重慶涉黑高院副院長的貪腐路:曾被視為法學精英”:

  《新世紀》周刊 記者 賀信

  昔日被寄予厚望的法學精英,卻在本應成為公正之源的司法領域,蹈入腐敗深淵。重慶市高級法院原副院長張弢,成為又一個悲劇人物。2011年春節前夕,他因受賄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獲刑死緩。

  2003年7月,一份司法專業刊物刊登了張弢署名第一作者的文章。這位來自中國社科院的法學博士研究生分析了法官涉腐落馬種種現象,建議對法官八小時以外活動加強監督。

  訴訟法專業出身的張弢認為:由於沒有建立任職回避制度,許多法官在出生、成長地任職,親朋好友規勸、三親六戚說情,都可能導致法官偏離正常的司法軌道。

  此時的張弢39歲,出任重慶市高級法院副院長剛好一年。在很多人眼中,他專業過硬、年輕有為、前途無量。更為重要的是,他來自北京,屬掛職留任幹部,看不到與當地勢力聯合做局,以至於枉法裁判的“先天缺陷”。

  “案件執行是老大難,也是司法腐敗重災區,我們都希望他能夠有所作為。”張弢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碩士學位時的一位同窗好友這樣回憶。彼時的張弢的確大權在握。他分管執行局,在法院機構設置中,三級法院執行機構形成相對獨立、近似於垂直管理的體系。他還分管審判監督庭,一個承擔糾錯職能的司法單元。

  然而六年後,同學們寄托在張弢身上的希望徹底破滅。2009年6月初,紀檢監察機關對張弢實施“雙規”;三個月後,他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張弢被執行逮捕。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以及張弢當年倡導的回避精神,受理此案的司法機關選在貴州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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