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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剛成奢侈品 股價就大跌

http://www.CRNTT.com   2012-01-18 11:58:59  


  
茅台確實具備奢侈品特征,但高價有非市場因素 
 
  7年來53°飛天茅台零售價格漲幅一覽
 
    日期    售價(元)   價格增長 
   2005年12月    350 -- 
   2006年12月    408   17% 
   2007年12月    639   57% 
   2008年12月    690   8% 
   2009年12月    790   14% 
   2010年12月    1300     65% 
   2011年12月    2000     53.8% 
 
  注:表中採用最暢銷的53°飛天茅台價格。售價取自記者實地調查價格,有浮動,取折中的價格。

  專題《茅台五糧液為何不停地漲價》曾經指出,茅台酒的市場零售價出現大幅度的增長其實是在2006年才開始有的事情。而之所以人們覺得茅台是奢侈品,最直觀的感受當然是價格太貴,老百姓喝不起。

  茅台酒到底遇到什麼樣的契機突然價格上揚呢?這裡面有多種原因(參見《茅台五糧液為何不停地漲價》),但還有這樣一個原因——有媒體報道稱,在新世紀初白酒市場的龍頭老大其實是五糧液,茅台在低迷之中分析了自己的優勢,開始利用自己和紅軍的淵源走“黨酒”和“軍酒”的道路。有經銷商稱,茅台酒60%供應給部隊,其餘20%供應給政府,剩下的20%流通在市場。

  因此,投資人但斌在博文中稱 官老爺們喝的茅台酒是以遠低於2000多元市場價的團購價619元、779元、959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的價格買的,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我會問:“為什麼老百姓喝的茅台酒是2000多元一瓶,而我們的官員喝的是以619元、779元、959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的價格訂制的酒,為什麼如此不公平?!你們憑什麼能喝到如此便宜的酒?!”

  華南師範大學政治學副教授唐昊也曾經表示過,公款和腐敗供養出來的奢侈品,如茅台等,並不能體現正常的商品價值,卻又在市場經濟中強勢存在,使得市場競爭的正常標準不複存在。

  因此,大量的公款消費(不僅包括政府三公消費)讓茅台酒以較低的價格流入了公款吃喝領域,同時又讓市場上的茅台酒緊俏,價格更高,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平。
 
  歷來就不是大眾消費品的茅台以真正奢侈品的面目進入市場無不可

  奢侈品的通用定義“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範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

  茅台酒確實具備這些特點。茅台因為氣候等條件只能在茅台鎮生產、釀制工藝傳統,並且需要窖藏五年才能上市。從這個意義上說,茅台同拉菲等酒釀一樣非常獨特。

  事實上,產量少的茅台一直也不是什麼“老百姓的酒”,從來都和“特供”掛鈎,確實是少部分人才能享用。既然如此,硬要說茅台是“國酒”,茅台應該上老百姓們的餐桌無疑不現實。茅台成為奢侈品並無不可。只不過,國際社會正常的奢侈品普遍依靠富豪們的金錢而不是官員們的權力來購買。

  公款消費培養了一大批奢侈品的“繁榮”,但控制公款消費卻不是幾條禁令就能解決。不過我們仍然支持“禁茅台”、最好“禁止所有奢侈品”,因為給官員們設置些障礙總是好事。(2012-01-18騰訊評論今日話題  原題:茅台為何剛成奢侈品股價就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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