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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合法化可行嗎?

http://www.CRNTT.com   2012-03-12 13:43:45  


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遲夙生。(資料圖片)
 
“賣淫合法化”的主要思潮

  1.性交易在事實上難以消除

  譬如,在國家控制力極強的前蘇聯時代,賣淫現象都不曾根除過。而在據說曾經讓賣淫現象絕跡的中國,1984-1998的14年間,查處的賣淫嫖娼人數增長了約192倍。

  2.性交易是一種職業,不可入罪

  聯合國在《聯合國削除所有形式的對婦女歧視的國際公約》中規定,“婦女有自由選擇職業和工作的權利”。隨後,“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確認︰自願賣淫包括在“自由選擇職業”的範圍之內。由此,聯合國文件正式確立賣淫為應該保障的職業自由。該條約有180多個成員國,中國是最早的締約國之一。此外,聯合國文獻在1959年(“關於個人和賣淫中的交易的研究”)提出,賣淫本身不應當是非法的。

  3.應將性交易業從“地下”轉為“地上”,加強管理

  這便是在北歐國家常見的模式:實行准入制及嚴格管理,承認妓院的法律地位;加強例行體檢,保障性工作者的合法工作權利;並借此消除腐敗和有組織犯罪。

  當然,遲夙生也認識到了這些,她在2006年時曾表示“先修改這些條款(刑法),再聯動修改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並準備了材料“關於盡早出台對性從業者行為規範立法”…
 
  “賣淫合法化”的國際陣營分野

  自1984年澳洲維多利亞省首開賣淫合法化先河後,眾多國家紛紛打開了性交易合法化的大門。如以荷蘭為代表的北歐國家、加拿大、以色列、新西蘭、絕大多數的南美國家等。

  此外,美國的大部分地區、俄羅斯、中國大陸以及多數非洲國家仍然認為賣淫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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