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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成鋼再陷爭議 我們看到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4-05 10:55:25  


 
  ■ 官員的收入應如何決定?

  官員“工資極低”另有玄機

  中國的《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即便是市委書記等高級官員,其明面上的薪酬水平也不會比普通公務員有數量級的差別。

  因此說中國的政務官“工資極低”是成立的,他們不但比不上新加坡的水準,也比不上美國的水準。

  但之所以這樣定薪,究竟是因為我們對官員更苛刻?還是因為“反正實際上也不靠這點工資,所以倒不如把面子工作搞得漂亮些”?

  如何給高級官員定薪資,以香港為例

  發達地區對官員薪酬的制定,不僅僅在於其結果能夠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更重要的是制定過程足夠科學、公開、公正、透明,並受到廣泛監督。仍以香港為例,很輕易在網上搜到了一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問責制度下委任的主要官員薪酬》第二階段報告,由政府委托的一個獨立機構撰寫,詳細描述了如何制定主要官員的薪酬。

  例如,報告提到參考了“數個經濟已發展國家怎樣制定委任部長級人員的薪酬,這些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芬蘭、荷蘭、新西蘭、新加坡、英國及美國。”同時也肯定了“參考私營和其他行業的薪酬做法以制定主要官員的薪酬是可取的做法。”

  同時,報告也提出了對官員不利的意見,例如“一般認為部長的工作,無論在範疇和職責上,是高度複雜的,但這些職位的薪酬卻遠比私營機構類似職位的為低,新加坡除外”;“高級官員亦有金錢以外的回報。金錢的回報不應是主要官員候選人唯一的考慮,推動力如榮譽,及有機會為社會的進步作出貢獻等,也應是制定薪酬時的考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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