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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對一二八事變日軍侵華的態度有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3-04-14 10:26:46  


 
  更使批評者難以接受的是,2月16日,魯迅日記中還記載了自己去“邀妓”

  更使批評者難以接受的是,在稍後2月16日的日記中,魯迅補寫了自己前去“邀妓”的事情。據日記記載:

  【二月】 十六日:晴。下午同三弟往漢文淵買翻汪本《阮嗣宗集》一部一本,一元六角。《綿州造象記》拓片六種六枚,六元。又往蟫隱廬買《鄱陽王刻石》一枚,《天監井闌題字》一枚,《湘中詩》一枚,共泉二元八角。夜全寓十人皆至同寶泰飲酒,頗醉。複往青蓮閣飲茗,邀一妓略來坐,與以一元。十七日:晴。下午往北新書局。夜胃痛。

  魯迅日記中不但對“一二八事件”不置一詞,而且還在事變中去“邀妓”,批評者表示相當不能理解,質疑道:“此時的魯迅先生,應該屬於晚年,此時的魯迅先生,已經成為左翼文化的旗手,此時的社會,正是民族生死存亡的時刻———可就是這個時刻的魯迅先生,竟然有心情‘邀妓’。”“此時的租界外正是炮火連天,用魯迅先生自己的話說是‘血刃塞途’,十九路軍正在奮力拼搏,上海市民正在積極支援抗戰,單就文化來說,日軍第二天就炸毀了商務印書館,其所屬的東亞最大的圖書館東方圖書館化為灰燼。可在魯迅日記甚或文章中,除了那封給許壽裳信中的那句話,竟找不到半點有關日軍這場侵略戰爭的語句,這不能不說是個令人費解的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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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質疑很粗糙,經不起其他史料的檢驗

  這兩點質疑的依據究竟是否站得住腳呢?光憑揣測是不行的,必須要參考其他可靠的史料來細加考證。但考證的結果,明顯並不能支持批評者的質疑。

  魯迅“失記”確屬故意,是不願意記而非無事可記

  魯迅寫日記,是堅持了很多年的習慣,其目的,按魯迅自己的說法,“我本來每天寫日記,是寫給自己看的。寫的是信札往來,銀錢收付,無所謂面目,更無所謂真假。”按許廣平的理解,“他的日記的確寫給自己看的,所以一段不文飾。……他的日記寫的大約是不大不小的事,太大了,太有關係了,不願意寫出;太小了,沒什麼關係了,也不願意寫出。”對魯迅補寫日記的記憶力,許廣平也有讚賞:

  “據保存所得的檢查一下,魯迅先生的日記是從民國元年五月初到北平時寫起的,一直沒有間斷。偶爾因為特別事故,如‘一二八’戰事發生,只身出走,中間經歷了一個多月,待到市面稍稍平靜,重回舊寓之後,他才能拿筆補記。記雖簡略,但奇怪,他就有本事逐天的排列回憶起來,一些不錯,看了真令人驚服的。”

  確如許廣平所說,“一二八事變”後,魯迅於3月19日補寫了“一月三十日至今日日記”, 這近50天日記,一天都沒有遺漏。除了2月1日至2月5日在內山書店那五天“失記”外,其餘每天都有記載,即便當日無事可記,魯迅也會在日記條目下記下當日的天氣,如2月27日條目下,雖無內容,卻有一個“晴”字;3月5日條目下,則止有一個“曇”字;3月6日條目下則是“星期。曇”。或許是考慮到補寫的日記,難免有應記的事情被遺漏,這些只記載了天氣狀況的日記沒有注明“無事”字樣。但在有條件按時寫日記而無事可記時,魯迅總是直接注明“無事”字樣的,如事變前的1月7日條目下,所記是“曇,冷。無事”,回寓後的3月23日和3月25日,所記是“晴,無事”,4月2日是“晴。無事。夜小雨”。如此,就不難明瞭,2月1日到2月5日的5個“失記”,在魯迅日記中確乎是個異數,是極特殊的狀況,而並非當日無事可記,而只是不願意記罷了。

  這種“不願意”,在魯迅當日給一些朋友的書信中,也有體現。2月22日,魯迅寫信給許壽裳,感謝他在事變期間對自己的關心,其中寫道:“此次事變,殊出意料之外,以致突陷火線中,血刃塞途,飛丸入室,真有命在旦夕之概。於二月六日,始得由內山君設法,攜婦孺走入英租界,書物雖一無取攜,而大小幸無恙,可以告慰也。現暫寓其支店中,亦非久計,但尚未定遷至何處。”2月29日,魯迅又給李秉中寫信,其中提到自己的境遇:“上月二十八之事,出於意外,故事前毫無豫備,突然陷入火線中。中華連年戰爭,聞槍炮聲多矣,但未有切近如此者,至二月六日,由許多友人之助,始脫身至英租界,一無所攜,只自身及婦竪共三人耳。幸俱頑健,可釋遠念也。現暫寓一書店之樓上,此後仍寓上海,抑歸北平,尚毫無頭緒,或須視將來情形而定耳。”

  在這兩封書信中,魯迅絕口不提自己2月1日到5日在內山書店避難的那段經歷,而止從2月6日說起,這與日記中的五個“失記”是相呼應的。顯然,有某些緣故使得魯迅不願意提及這幾天的所見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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