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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專業形象” 已是面目全非

http://www.CRNTT.com   2010-03-13 10:19:20  


公民黨刻意營造的“專業”形象,此次被塗得面目全非。
  中評社香港3月13日訊/“公民黨就是採用三人成虎的伎倆,在傳媒上不斷重複基本法無禁止就可以做;利用自身法律界的身份,故意誤導公眾,加上友好傳媒推波助瀾,附和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確實令不少市民感到迷惑。 ”《文匯報》今天登出郭中行的文章“點出“公投”本質 余若薇理屈辭窮”,剖析公民黨刻意以“專業背景”誤導民眾的伎倆,指出“一場‘公投’就是一面照妖鏡,照出了公民黨所謂法律精英,在政治面前不惜放棄尊業,故意扭曲法律,張冠李戴,誤導公眾,這樣的政治也太不堪了吧!”。文章內容如下: 

  “五區公投”發展至今,社會各界都批評這是一次違法違憲的運動,這是因為本港並沒有“公投”制度,但“公社”卻擺明車馬利用補選去進行“公投”,提出了“議題”,進行了廣泛宣傳,在報紙大賣廣告,這就肯定不是一次正常的補選,而是要通過正常的普選去達致非法的“公投”,人大法工委負責人直指“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是從根本上違背《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正點中了“公投”的要害,余若薇等人再狡辯也是徒勞。 

  公民黨一班大狀對違法違憲的指控一直坐立不安,擔心嚇怕大部分選民不出來投票,更害怕自身的法律精英形象一朝喪,於是不斷辯稱這次“公投”並沒有違法,因為基本法沒有禁止,他們進行什麼樣“公投”都沒有違法。有電台主持人更附和說,基本法沒有授權我做主持,是否我做主持也是違法?不論是余若薇或是該電台主持人,其思維都是一脈相承,就是以普通法的思維模式去處理公權力以及政治體制的問題,這是張冠李戴的說法,與法律原則相違。可是,公民黨就是採用三人成虎的伎倆,在傳媒上不斷重複基本法無禁止就可以做;利用自身法律界的身份,故意誤導公眾,加上友好傳媒推波助瀾,附和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確實令不少市民感到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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