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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案不能收場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19 09:51:25 |
黃光裕,國美電器前主席,曾三次被評為中國首富。因違規操作股票,於2008年被拘。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判決下達後,“14年”成為了一個討論熱點,惜他者莫不感覺判罰過重、厭他者莫不認為判罰太輕。 但,量刑合適與否並不是黃光裕案真正的焦點所在。 雖然判決已出,但整個案件還有諸多不甚明了之處。案件背後錯綜複雜的關係網依舊有待破解。這起迷霧重重的案件,還不能收場。 黃光裕定罪解讀 欲言又止的“非法經營罪”檢方指控:2007年,國美電器通過北京恒益祥商業咨詢有限公司、深圳盛豐源實業有限公司兩次倒手,將8億元人民幣兌換成8.22億港元,折合1.05億美元。 案件實情:黃光裕拿這筆錢幹什麼去了呢?檢方自己也知道,是其參加賭博,輸錢還債時,就將錢打到對方指定的帳戶上。 賭博並無所謂,關鍵的是和誰賭,是不是只有一起賭博這麼簡單。 但檢方似乎不再繼續追查。根據已有資料來看,黃光裕在“海上賭王”連卓釗的公海賭船“海王星號”上,不僅大過了賭癮,更借此結識了許多重量級政法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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