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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把人民的戶籍“服務”沒了?

http://www.CRNTT.com   2011-08-15 12:01:12  


   
“黑戶”是文明社會的恥辱

  不給身份證明,將一部分人排除在社會大家庭之外,等於變相剝奪了這部分人的部分生存權,這是對公民權利的人為剝奪,對公民人格尊嚴的侵犯。

  “黑戶”也是中國公民

  我國根本法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麼,這些“黑戶”是否屬於中國公民呢?同樣是《憲法》的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國籍是指一個人屬於某個國家的公民的資格,是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我國國籍法採取出生地主義和血統主義相結合的確定國籍原則。《國籍法》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因此,這些“黑戶”是“當然”的中國公民,理應平等享有其他公民所共同享有的一切權利。

  還黑戶合法身份,享受公民權利

  由於非婚生子、違規生子、戶籍丟失等種種原因,使得“黑戶”成為現代社會中的“正常現象”,讓人見怪不怪。很大程度上,正是現行一些法律法規的支持,才造成了“黑戶”的大量存在,比如把計生政策加載在戶口登記上。而類似湖北鄖縣政府倒賣戶口、哈爾濱庫區移民回遷等造成的黑戶問題,完全應該予以政策性的糾正。

  長期以來,“黑戶”匍匐於社會最底層,權利得不到保障,因而也無所謂社會責任和公民權利與義務。讓他們落戶,可以增強他們對國家和社會的認同感,也是文明社會的國家應該所為。

  黨和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為人民服務”的執政理念,“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更不能是懲罰的途徑。在一個文明社會裡,一個國家的公民在自己的國家裡成為“黑戶”,是違反天賦人權的怪事,而不是應該得到法律支持或者默許的“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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