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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儒家教化體系是否可行? | |
http://www.CRNTT.com 2011-10-26 11:15:09 |
這次會議主要圍繞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之建立健全而開,人們難免立刻聯想到佛山女童遭碾事件中十八路人之冷漠,因為兩者高度相關,都關係國民的道德、倫理狀態。而最值得思索的是“依然”二字,兩個字透露出失望之情。是的,人們曾經向往的美好社會,並沒有如期到來。 過去三十多年,或者說過去六十多年,中國人有過很多夢想。就說最近,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市場經濟獲得合法性。當時,正走在擺脫計劃體制的路上的學者,從經濟學家到法學家,乃至於倫理學家,曾經興奮地說,在市場交易中,人們就可以學會誠信。被認為具有創新精神的倫理學家的主要貢獻,就是為市場經濟提供了一套倫理性、道德性辯護。 市場體制是一種自願交易體制,它內在地要求人們具有誠信的倫理。在正常情況下,它也確實並不會損害人們的美德。但是,市場制度本身卻不可能生成誠信,也不可能帶來美德,甚至也不可能予以提高。誠信、美德是另外的領域生產、發育出來的。生成誠信、美德的領域是文化、社會領域,就是宗教,就是教育,總之,是各種人文化成的制度。至於市場,不過是誠信、美德的消費場所。市場對於這兩者,最多不過是中性的。 從這個意義上,人們在市場中是否誠信,並不完全取決於市場交易的種種制度是否健全。當然,制度對於人們是否誠信,確有意義,但更為重要的,恐怕還是人是否在文化、教育體系中養成了誠信、美德。 對於一項秩序而言,參與者的普遍的德行與制度兩者,同樣具有決定性意義的要素。儒家始終同時強調這兩者,當然,很多時候更為強調人的因素。比如《中庸》說:“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因此,儒家把治國之關鍵放在君子之養成上。今人反其道而行之,盲目地信奉制度決定論。問題在於,如果沒有君子,連合理的制度都不可能存在,又何來優良秩序? 今天,對於市場、社會、政治秩序之混亂,所有人,從最卑微的平民,到主政者,恐怕都已有切膚之痛。民眾、輿論反思佛山路人見死不救事件,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文化自覺與文化建設,國務院提出誠信建設,都指向了同一個問題,那就是國民的道德自覺與精神重建問題。這說明了,全社會已經產生了共同的文化自覺。 當然,制度問題現在仍然十分重要。事實上,導致目前種種秩序混亂的一大因素,就是制度不健全。比如在商業領域,產權界定本身就有諸多模糊之處,監管制度設計不合理,司法監管又缺乏權威,等等。因此,制度建設依然十分重要。 儘管如此,對於優良的商業、社會、政治秩序而言,國民心靈秩序之建設,是同樣重要的。在重視制度建設的同時,必須重視倫理建設。“誠信”一詞其實就表明了這一點。“信”關涉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即所謂信守契約、承諾。人們當然可以用法律確保這種“信”。但僅靠法律維護信,社會成本過高,而且在很多時候是無效的。如果交易的雙方能夠各誠其意,各正其心,具有信的自覺,社會就可以較低成本,並且更為有效地維護人們之間的信。 那麼,誠信建設在重視制度建設的同時,也必須回到道德的基礎性建設問題上來。國務院會議為誠信建設開出的藥方是,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政務誠信也即官員誠信,商務誠信也即商人的誠信,司法也即檢察官、法官的公信。這些人構成了社會精英,而過去二十年間中國社會誠信之敗壞,始於精英之誠信敗壞。如果真要改變目前誠信缺失的狀態,當然應當首先從精英之誠信重建、道德、倫理重建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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