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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語中評:倘失議員資格 梁游自行承擔 | |
http://www.CRNTT.com 2016-10-26 00:06:34 |
對於梁君彥押後二人宣誓的裁決,劉國勳認為是適當做法,因為目前社會上有意見指二人早前的宣誓言行違反了《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以及《基本法》第104條,對二人的議員資格存疑,更有意見認為他們的議員資格應被取消,而且港府亦已就此提出了司法覆核,現時應交由法院裁決各項疑問。 《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指出,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則該人須被取消就任資格。而《基本法》第104條則表明,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建制派訴求基於法理情 被問到有意見質疑建制派將來可以靠人多肆意發動流會,以達到任何目的,劉國勳並不認同,強調建制派的要求符合法理情的原則,並非遇到任何事情都會隨便促成流會,而今次難得主導流會只是迫於無奈的行動,目的是希望梁君彥考慮建制派提出的觀點和要求,而建制派的出發點歸根結底還是希望以道理和法理說服梁君彥。 劉國勳認為,如果建制派真的完全沒有道理,梁君彥就不會在裁決時考慮相關意見。他又指出,面對大是大非的問題,立法會主席有必要聽取各方意見,而梁君彥目前的做法稱得上是最安全,預料對他造成的傷害亦最小,因為一旦他容許梁游重新宣誓,但是最後法庭作出了相反的裁決,反而對他的傷害會更加大。 焦點應在於梁游自身言行 劉國勳指出,今次事件並非由建制派或梁君彥引起,而是源於梁游二人將莊嚴的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作為宣揚個人政治立場的平台,而且改變誓詞,侮辱國家和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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