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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制”台灣方案軍事是核心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9-06-05 00:08:59  


  中評社香港6月5日電/全國台灣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鄭劍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5月號發表專文《關於“兩制”台灣方案 涉軍問題的若干思考》,作者認為:兩岸軍事安全關係問題一直是兩岸關係中引人注目、十分敏感的問題,長期以來,海峽兩岸及國際上有關方面都關心。進入21世紀,以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探索與研究為牽引,兩岸軍事安全關係問題一時成為焦點。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必然涉及台灣地區軍事力量設置、防務安排、兩岸軍事安全關係以及台灣地區海外安全利益維護等一系列具體問題。這是設計“兩制”台灣方案所必須回答的。和平統一就是不打仗的統一,既然本來以相互為敵為天職的兩支軍隊握手言和了,那麼後面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之一自然是軍隊和軍事問題的處理了,是所謂涉軍問題,其中的核心自然是目前台灣地區這支軍隊保留與否。綜觀古今中外和平協定,多都直接或間接涉及這個問題。這個問題處理不好,也會影響和平進程和後續形勢發展。文章內容如下:

  一、中共歷代領導人對統一後台灣地區軍隊和軍事問題的基本主張

  關於和平統一後台灣地區軍隊去留問題,大陸方面早在毛澤東時代就有設想,也作為和平統一談判條件多次向蔣介石當局提出。毛澤東講過,台灣衹要回歸祖國,除外交統一於中央之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均由台灣掌握,所有軍政建設費用不足之處,由中央撥付,國共雙方不派人員做破壞對方之事。“他的軍隊可以保存,我們不壓迫他裁兵,不要他簡政,讓他搞三民主義”①。當時,中共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主張,由周恩來總理親自歸納為“一綱四目”並於1963年1月通過張治中致函陳誠告知蔣介石當局。“一綱四目”第一條即申明:台灣回歸祖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於蔣(介石)……第二條講:台灣所有軍政及經濟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②。其內涵很明確,就是台灣當局可以保留軍隊,而且保留方案還很寬鬆,比國共1945年10月、1946年2月分別達成的《國民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關於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即《整軍方案》)更為寬鬆。其中,《雙十協定》中“關於國家化問題”部分的含義比較明確,大體就是“一個國家、一支軍隊”軍事體制。其上載明:“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公平合理地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分期實施計劃,並重劃軍區,確定徵補制度,以謀軍令之統一。”③至於《整軍方案》,其完整名稱本身就說明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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