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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習近平對台思想核心概念

http://www.CRNTT.com   2017-07-10 00:19:01  


 
  一、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服從服務於“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同時也是兩岸關係本身規律所在。中共十八大進一步明確了“兩個一百年”的總體戰略目標,對台工作是國家總體部署的一部分,要服從服務於國家的總體戰略目標。目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面臨著巨大歷史機遇與空前的可能性,各方面工作應當確切保障這個戰略機遇期,為民族復興提供穩定的內外發展環境,確保百年目標的大戰略不受干擾。只要不是面臨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重大變局,只要不是出現“台獨”得逞的現實危險,我們就要堅持總體戰略不動搖,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動搖。正因如此,針對近年台灣政局出現的某些變化,習近平明確指出,“我們對台大政方針是明確的、一貫的,不會因台灣政局變化而變化”。同時,和平發展也是兩岸關係本身規律所決定的。和平統一最符合兩岸人民根本利益,但兩岸間長期存在的各種問題需要在發展中逐步解決,需要逐漸在發展中累積成果,縮小和化解差異,不可能一步到位。實現和平統一,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二、國家統一是民族復興內在要求,也是民族復興的歷史必然。一個全面復興的國家,終必是一個完整的統一的國家。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將不斷增進兩岸和平統一的經濟、社會、文化基礎,同時不斷促進兩岸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過程也將是兩岸融合發展的過程,寓統一於民族復興,民族復興推動兩岸融合統一。所以習近平說“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經成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族復興、人民幸福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追求。台灣的前途繫於國家統一,台灣同胞的福祉離不開中華民族的強盛。實現“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不僅為大陸人民、也為台灣同胞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與舞台。它將推動兩岸人民共同參與到民族復興進程,共同把握機遇,緊密合作,相互扶持,促進中國夢早日夢想成真,促進兩岸早日形成命運共同體。兩岸統一是民族復興必然要求,也將是民族復興的必然結果。

  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是實現和平統一的通衢大道

  2014年11月2日,習近平在福建考察平潭綜合實驗區時提出:“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這是習近平最初公開使用“融合發展”概念。至2016年3月“兩會”期間,他在參加上海團審議時,首次提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命題:“我們將繼續推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同年11月,他會見國民黨新任主席洪秀柱時提出六點意見,其中第三點專論“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至今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全國人大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相關表述也由以前的“推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進階為“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目前,雖然習總書記尚未對此作出更具體的闡釋與論述,但從中共對台政策與兩岸關係的總體脈絡看,這是一個重大而深刻的理念、思想、戰略演進,成為習近平對台思想的核心與統禦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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