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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輝:南非“經濟奇跡”的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0-06-09 10:18:43  


 
“流動工人”制度的前世今生

  南非的種族壓迫在經濟上集中表現為“流動工人”制度。應該說,勞動力流動如果僅僅作為一種現象,未必就與壓迫有關。南非民主化十幾年之後的如今也還是有流動工人 (主要是來自鄰近各國的外籍勞工)。但種族隔離時代的“流動工人”卻是一種排斥性的制度安排,如前所述,那時南非官方對黑人勞工實行所謂“有序”流動,規定他們進入城區“只是暫時性的,……他們只是作為找工作的人,而不是作為移居者被允許進入的”。這樣的制度造成大量的“兩栖人”,“戶口”在農村(南非稱之為“黑人家園”),人在外打工,青壯年外出,老人婦孺“留守”鄉下;平時在城里,過年蜂擁回鄉住幾天,號稱“候鳥”(“流動工人”的英文詞義其實就是“候鳥式工人”)。

  這種制度造成的一種最有名的景觀,就是過年前後回鄉又返城的“民工潮”。中國新年前後的“民工潮”之“壯觀”已是盡人皆知,而堪與相比的就是南非。今天南非黑人勞工最大的聚集地索韋托有個據說是非洲最大的長途巴士總站,聖誕節前這裡會出現南非式的“民工回鄉潮”。但是南非朋友告訴我:如今這些返鄉民工已經多是外籍工人,南非本國黑人勞工在民主化以後大都在城里安家 (哪怕是在所謂貧民窟里),不再是“候鳥”了。

  但歷史地看,“流動工人”的前身其實是更糟糕的 “征發勞工”,(即征發勞工——持證 “流動”——自由就業與定居三階段。只是南非在民主化以後已經結束了第二個階段,黑人取得了自由就業與在城里安家定居的權利)。南非曾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實行排斥黑人的“白人城市化”,通過管制實行歧視性的准入制。1921年時,占南非人口總數70%以上的黑人,只占城市人口的13%。黑人就該是“鄉下人”——這個觀念在南非當局那裡可謂根深蒂固。

  1834年廢除奴隸制後,南非曾長期保留征發手段來利用黑人勞動力,如1894年的《格倫格雷法》就規定:每個成年黑人每年必須在居住地以外勞動3個月,否則必須交納10先令的勞動稅來代役。在那個白人抓黑人當,差而黑人躲避不迭的狀態下,對白人來說,問題不在於要“隔離”黑人。所以“種族隔離”(Apartheid)一詞也是到1947年後才出現。但應當強調:這絕不意味著此前黑人待遇更好。

  在南非,占統治地位的布爾白人比英語白人封閉保守,對工商業興趣不大,長期依靠“牛車、步槍、聖經三件寶”,以所謂 “牛車陣心理”(頑固、保守、排外)抵制世界潮流。因此雖然由於發現金礦而致富,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南非的製造業都很不發達,即使在非洲也並不居榜首。然而在對外開放並融入全球化潮流後,情況就大為改觀。儘管布爾戰爭後南非在英屬時期,英國殖民政府基於殖民利益的考慮與布爾人-阿非利卡人達成妥協,保留了許多布爾人特權,並且出現了英屬條件下戰敗的布爾人仍能主導南非政治的奇特現象,但南非畢竟是作為英國屬地 (獨立後是作為英聯邦成員)納入了當時的世界市場體系,而且儘管布爾人主導政治,英裔白人在經濟、尤其是工商業方面實力仍然成長很快。因此總的來講,南非仍然是融入世界市場體系的成功者。

  於是,南非黑人的“低人權”狀態在全球化市場體系中便戲劇性地成為加快資本原始積累的有利條件。在鐵腕控制形成的“穩定”局面下,沒有工會、缺乏博弈能力、吃苦耐勞而又百依百順、既低工資也無福利“成本”的廉價勞工——南非的“進城黑人”,與其他廉價要素一道,構成了“最好的投資環境”。此時,主要工業化國家早已越過原始積累時代,高稅收、高福利、強勢工會導致產業外移的潮流,南非依靠“低人權優勢”吸引了大量的資本湧入,生產出大量的製造品。

  在“經濟奇跡”中,南非“進城黑人”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貢獻。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遷徙動力,使得城市開始越來越多地吸納南非的“黑人”來打工:在南非,1911年“征發勞工”為“流動勞工”所取代,不是“白人抓黑人當差而黑人躲避”,而是黑人主動進城而白人限制,嚴格意義上的“種族隔離”(而非一般意義上的種族壓迫)是這時才成為主要的歧視方式的。到20世紀70年代,在南非城市人口中黑人已超過半數,20世紀90年代更超過70%。這些黑色“進城農民”與白色“城市戶口”間的衝突也就尖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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