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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官員何以淪為嬰兒販子?

http://www.CRNTT.com   2011-05-11 08:36:54  


 
  1999年,隆回縣“大膽探索”,成立了計劃生育行政審判合議庭,由審判員和來自縣計生委的公務員(由法院任命為助理審判員)組成,日常工作由計生委管理。這個法庭的主要任務,就是負責對計生行政案件的強制執行主要就是罰款或收費。這一“成功經驗”,後被全省推介。

  2001年11月,因違反計劃生育問題突出,開始對高平鎮進行集中整治。全縣抽調230多名幹部進駐高平鎮,入駐各個鄉村督導工作。

  這期間,由於人道主義災難不斷上演,由行政主導的計生工作開始向法治化軌道前進。

  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出台。

  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徵收的對象主要是超生家庭,即“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而《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未婚生育、超生、非法收養的家庭,都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遺憾的是,因缺少對公權力機關缺乏有效的約束制度和手段,以罰代管、行政強制的色彩卻沒有減退,甚至出現了權利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集團化的趨勢。

  2005年3月22日,隆回縣提出了以“縣鄉村三級聯包”的形式加強計劃生育管理。除“一票否決”,再以職務升遷和經濟獎勵的方式,刺激計生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媒體披露,高平鎮被計生辦以“超生”或“非法收養”等名由“搶走”的嬰幼兒,不在少數。而領回小孩的條件,無一例外都是交錢。數額由全憑計生幹部們隨意確定。

  顯然,面對這樣的執法,超生的富豪如小煤窑主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對於活在國家級貧困縣的屁民,嬰兒卻陷入被組織收繳之虞,有所謂非法收養的,也有親骨肉。

  於是,在畸形政績觀的驅使下,不受約束的公權力開始從管理者變為尋租的魔王,甚至連屬於民政部門的社會福利院也助紂為虐,淪為共同牟利的工具。

  而遵循以中華之嬰兒、結友邦之歡心的原則,將這些遠離親情的孩子交與國際友人儘管披上了愛心慈善的外衣,但最終利益起了決定性作用一個連罰款都交不起的農民家庭輕易被每個嬰兒3000美金的標價擊倒。斷上演,由行政主導的計生工作開始向法治化軌道前進。

  如果沒有國外媒體的曝光和國外收養家庭的良知發現,這些心靈破碎、苦苦尋覓的中國家長是很難衝破由強勢公權力組成的黑幕的法律和社會賦予他們天賦人權,卻往往沒有賦予他們捍衛人權的博弈能力。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官員因為這樣的違法操作受到懲罰倒是不少人因為計生工作成績卓越獲得升遷。

  平心而論,中國從上世紀推行的計生工作使祖國少生了4億人口,為這個人均土地資源為美國九分之一的國家創造了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前提,獲得了國際主流社會的普遍認可。

  然而,這裡面掩藏的、由公權力主導的人間杯具宛如黑色的潛流,在一些地方綿延不絕。

  隆回事件只是其中冰山一角。

  該回答這些問題了:靠什麼使計生工作回到人道和法治的軌道?靠什麼約束宛如獨立王國一樣的行政執法部門?靠什麼使整個的計生管理工作告別黑箱操作,接受社會充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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