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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跡開發,商亦有道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0:28:40  


 

  商業化是為更好的保護,無原則反而破壞文物

  故宮建福宮事件只是國內文物古建商業化亂象的一角,無論是故宮,天壇,還是北海,頤和園,商業經營幾乎無處不在。南京的“美齡宮”曾被私人用作婚禮舉辦地,杭州的胡雪岩故居開設了高級餐館,西湖景區不少名人故居一度被改為餐廳,高檔會所,實行“會員制”。 復旦大學社會科學基礎部教授高國希認為,中國文物保護現狀不容樂觀,尤其是出於商業目的改造文物或釀成文物損毀、丟失的現象在中國文物界并不鮮見。

  文物古建的開發,雖然具有商業性,但通過修繕的私有化等途徑實現文物的保護才是最終目的。通過私人租賃或購買,文物單位轉讓了使用權,但對其使用的監督權并沒有丟,獲得文物單位的個人并沒有任意處置的權利,相反,反而常常都受到嚴格的政策、法律乃至道德約束。

  三、法國:不是有錢就能當古堡主人

  鼓勵個人低價買古堡,但要先通過“文化測試”

  歐洲的古堡具有很高的文物價值。近年來,古堡買賣在法國日漸火熱,每年都有上百座在市場上流動。但買下一座古堡并不需要太多錢,主人為了省下高昂的維護費用往往賤價甩賣,而法國政府則鼓勵人們把廢棄古建築改造成正常的有基本設施的居所,因此很多時候只需要一歐元就足够買下一座古堡。

  但古堡主人并不是想當就能當。購買古堡的時候,往往還要接受前任主人的“文化測試”,來考察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傳承古堡文化。維萊特古堡的女主人通過展現在法國古典文化藝術方面的知識才說服原主人,巴黎競賽電視台的總裁讓?路易?海米盧購買庫賽堡時也是先打敗了其他幾個競買者後成功的。

  四、意大利:改造未經批准將面臨嚴重處罰

  廣納私人投資管理古跡,但不得任意改變外觀和結構

  文物保護在意大利被列為一項重要國策寫入憲法,主要由公共部門負責保護,私人和企業負責經營管理和利用。意大利政府設有專門負責文化事務行政管理的“文化遺產及文化活動部”,負責保護和管理國家的文化遺產。自1994年起,文化保護領域開始廣泛吸納私人投資,一些博物館,古跡,遺址等逐步從國家交由私人資本管理,主要形式包括了社會各方參與的基金會和私營企業的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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