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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中海油漏油事故中的三宗罪

http://www.CRNTT.com   2011-07-06 09:46:42  


 
南方网社论:中海油漏油事故受害者利益应得到维护

  从6月初“开始少量溢油”到现在,中海油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时间,公众在经历毫不知情到传言四起的漫长等待之后,7月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就此事召开情况通报会,称将油井作业者康菲石油公司列为责任人,而作为合作方的中海油“不承担责任”,此次事故对康菲石油的索赔金额最高可能仅为20万元人民币。

  一场极有可能引发特定区域生态災难的海上漏油事故,很难寄希望于一次情况通报会就释解掉公众的所有担忧,更何况还是一场姗姗来迟的情况通报。第一时间的躲避所收获的,必然是公众的普遍不信任,这几乎毫无疑问。而且迄今为止,这种不信任的社会情绪依然未见有效消解,加之由行政主管部门开出的20万元“低价罚单”,也令人足夠诧異,行政处罚不应成为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终点,受损群体的权益维护有待司法渠道的畅通保障。 

  在昨日的情况通报会上,海洋局有关负责人以“开展了大量工作,並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将监视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內进行一定通报”作为对迟迟不披露相关信息的解释,並且拿出诸如技术手段复杂等看似不可抗的因素作为抗辩。但必须要釐清的是,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的“通报”与公众知情之间,有极为明显的语义差别。在涉及公众知情权的信息披露范畴中,公共利益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中处于浑然不知的状态,这是中海油被指控“故意隐瞒”的依据所在,与是否向上级通报、以及什麼级别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有资格被列入通报范畴,完全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更何况,据《第一财经日报》7月4日报道,即便是官方声称已获周知的沿岸地方政府,也长时间处于“毫不知情”的状态——— 因未接到通知,蓬莱市有关负责人只凭个人判断就做出“对蓬莱没有任何影响”的结论,令人担忧。 

  6月初泄漏发生,直到21日才有未经证实的消息在微博被爆出,国內媒體致电中海油得到的卻依然是沉默,与此同时,网上中海油漏油的微博和转帖一度遭遇疯狂的人为删除,确凿的消息在7月初才经由央广《中国之声》让公众知晓。公共事件的信息披露,可以随着调查逐步深入而次第推进,权威调查结论的出台也可能给足时间,但決不允许有人为屏蔽信息的行为存在,无论它以怎样的理由。在行政处罚中据称“不承担责任”的中海油,在此问题上难辞其咎,必须给公众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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