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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命案偵破靠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8-16 12:03:36  


 
  2004年前命案的投入與資源調配不均衡,4年殺67人卻能多次“逃脫”公安機關搜捕

  1998年11月,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了《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將74種經濟案件的管轄權配屬給了新成立的經濟犯罪偵查部門,令領導的關注點和主要警力都向經偵部門傾斜。相比而言,由於刑偵部門受理偵查的主要是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普通刑事案件,大多需要公安部門持續投入經費、占用大量警力,幾乎沒有任何物質利益產出,更無法給公安機關帶來由贓款返還轉化成財政經費的案件,受領導重視的程度逐漸有所下降。

  由於公安機關內部有嚴格的職能分工,而“命案”主要由刑警(支)隊負責,公安內部跨管轄權辦案又是“諱莫如深”的事情,在很多大要案警力不足,需要經偵、治安、派出所等其他警種配合的時候,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是難以號令其他支隊的。因此如果沒有對“命案”提出特別激勵的話,公安各警種分散的警力和各級公安部門主管領導分散的精力導致的結果一定是“命案破不了”。

  河南駐馬店市平輿縣農民黃勇從2001年9月到2003年11月,通過上網交網友方式先後將騙到自己家中的17名青少年殺死(另有一名未遂),而兩年多來,在最初幾起案件中被害人的父母持續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孩子失蹤的情況卻均未引起重視,致使更多的被害人被殺。同樣,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農民楊新海的案件中也能看到,從1999年11月到2003年8月,嫌疑人在皖豫魯冀四省連續搶劫、強姦、殺人、傷害,殺死67人、奸污屍體19具,但是卻多次逃脫了公安機關的“十分不得力”的搜捕。 

  二、人力投入巨大

  100餘名刑警暗中為哨兵站崗整一年半無一日休息,只為布控蹲堵白寶山

  與周克華持槍殺人相似,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白寶山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八一”式自動步槍、“五四”式手槍,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一時間震驚全國。加之當年北京市惡性暴力案件突然上升,北京市公安局隨後成立“3-31”案件專案組,組織了100多名精幹警力,分成若干小組,配備好火力、防彈裝備和夜視裝備,每天晚上啟動,在北京西部所有部隊駐地的哨位附近布控蹲堵。由於白寶山僅在1996年4月內就作案4起,目標均為持槍的哨兵。因而,在其後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里,這項措施始終沒有撤消,一線的刑警隊員一天也沒中斷過。而緝捕白寶山,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總共出動了警力數萬人次。 

  我國刑偵警力實則非常稀缺,程序混亂,死刑犯因公安局工作交接問題“被人遺忘”

  目前發達國家警察與人口的平均比率是萬分之三十五,而中國則只有萬分之十一。在城市,警力與城市人口的比例西方國家平均是l:3的,而我國一些地方是1:1250。長年處在實戰前沿的城市分局、縣、市公安局內設機構一般都多達二十來個,但真正用於偵查破案的警力往往只占全局總警力的10%左右,這些刑偵警察難以應付汹湧的案件。因此,改變刑事偵查方式、增強對技術偵查手段的重視以及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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