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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命案偵破靠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8-16 12:03:36  


 
  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 湖南常德人張君及其團夥在重慶、湖南、湖北等地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支彈藥22次,致28人死亡,被列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刑事第一案。然而據當時媒體爆料,早在1993年,張君即因涉嫌殺人而潛逃,並被列入“重大懷疑對象”,而當地公安局因為相關人員調動,導致案件沒有及時交接並“被人遺忘”——“被列為最大犯罪嫌疑對象的張君,此後數年內,居然可以大搖大擺地在安鄉(湖南省安鄉縣)出沒,毫無顧忌。”

  三、現金獎勵和表彰

  重慶警方50萬,長沙警方30萬,公安部10萬,除特定的賞金以外,地方政府亦可自行懸賞

  即便懸賞金額不能叠加,重慶警方為抓獲周克華開出了50萬元的懸賞金額,而公安部發布的A級通緝令中,對周克華的懸賞金則高達10萬元,更是創下現有公安部A級通緝令懸賞之最(A級通緝令的懸賞金額普遍為5萬元,對跨國走私販毒集團成員韓永應的懸賞金額為8萬)。

  除了公安部通緝令的賞金以外,蘇州警方對2000年以來20起明確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命案積案予以公布,並面向全國公安同行廣發“英雄帖”,以招標的方式重金懸賞,以期擴大命案積案的偵破戰果,還受害群眾以公道。在今年12月20日前,對抓獲命案逃犯的,蘇州警方向投標民警每人獎勵人民幣2萬元;對抓獲犯罪嫌疑人並破獲命案積案的,向投標民警每人獎勵人民幣3萬元;對經民警或群眾提供線索抓獲命案逃犯(含未破命案積案明確嫌疑人)的,每人獎勵人民幣1萬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查明是經有關民警工作後來自首的獎勵辦法不變。其中前兩項,蘇州市公安局將向所在公安機關建議對投標民警予以記三等功一次。

  自1991年起,公安經費歸屬於地方財政,協警每月工資僅850元左右普遍過低

  1997年,國家根據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公安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將公安機關預算中需要財政預算安排的經費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而在此基礎上,一些地方經濟發展緩慢,財政能力屬於“吃飯財政”、“負債財政”的縣級單位,所撥經費遠遠滿足不了公安機關正常運轉的需要。

  以湖南省一個普通縣級市為例,正式民警年均人平5.5萬元,其中公用經費保障標準3萬元,工資福利2.5萬元,與其他警種沒有什麼區別。與正式民警的數目達到1:1的協警員,其工資福利則分為兩種,一種是市財政保障的協警,人平每年保障2萬元(含工資、保險和服裝費),大隊機關或財務單列的基層用人單位只負擔其少量的加班費。另一種是由大隊自酬經費的協警,大隊與之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後,基本工資為800元,為其交納各類保險500元,每月1300元的待遇。由於經費有限,協警員每月發到手里的工資在850元左右,雖然為其交納了500元左右的保險金,但他們普遍不願意交這筆錢。


  結 語:2011年,時任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局長董雪峰曾稱,雖然中國命案偵破率連續兩年達到100%,但一般刑事案件破案率始終在10%左右徘徊。除了依靠投入巨大的運動式執法和各色專項行動之外,命案偵破還能否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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