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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涉外事務必須發展 | |
http://www.CRNTT.com 2013-03-14 00:11:38 |
“國際共同參與”是我在這次會議中所提出,用以補充“國際空間”的另一用語。“兩岸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國際共同參與”應是兩岸政治安排的三位一體。基於國際組織的類型有諸多不同,有政府間的,也有非政府的:有專門性的,也有政治性的:有全球性的,也有區域性的。不同的國際組織自然也可以發展出不同的共同參與方式。 (二)“兩岸三席”的結構性思維 在會議中,我提出了一個結構性的思考,即“兩岸三席”的概念。“兩岸三席”意指在一個國際組織內,兩岸有三個席位,一個代表大陸,一個代表台灣,一個由兩岸共同組成的代表團為第三席。“兩岸三席”是兩岸“國際共同參與”的一種建議性思維。 第三席即是透過兩岸第三個“憲法”性文件來創造。歐洲統合雖然不同於兩岸統合,但是歐盟在國際組織中創造出“N(會員國)+1”(歐盟27國,但是在一些國際組織中有28個席位)的做法是值得兩岸共同思考的。 至於“兩岸三席”是指兩岸的兩席均為正式會員,或可以一為會員,一為準會員?第三席是正式會員,或可以為觀察員?因為時間關係,在會議中並沒有詳細的介紹與討論。在我看來,不同的國際組織會有不同的組合方式,但是有一點精神是不會變的,即“第三席”的出現,是希望兩岸能夠在“狹義”的“共同參與”(即一個組織中只有兩個席位,例如世界貿易組織),擴大為“廣義”的“共同參與”(類似歐盟在國際間的多重參與),即兩岸可以共同體的方式,代表雙方在該國際組織中兩岸人民的整體利益。另一方面,由於有了兩岸共組的“第三席”,所謂“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的發生可能也就自然趨近於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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