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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談狗仔時,別虛偽地談道德

http://www.CRNTT.com   2014-04-03 11:20:16  


在狗仔隊這個議題上,沒有誰比誰更高尚,也不存在誰比誰更低賤
 
  自我標榜的狗仔隊是"比較"虛偽的,他們迎合的只是公眾興趣而非公眾利益

  狗仔們做的娛樂八卦報道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按字面意義的確符合了"public interest",但所符合的確切來說應該是"公眾興趣",而非傳統新聞行業裡所說的"公共利益"。對於媒體而言,娛樂報道最重要的反饋無非就是點擊量、銷量以及所帶來的各方面效應和利益。對於狗仔而言,利益同樣是第一位的。在美國,狗仔隊通常將照片賣給出價最高的買家,價格從數百到數千美元不等。

  戴安娜去世之後,英國皇室攝影師哈維和同行馬克•桑德斯寫了一本《狗仔隊與戴安娜》的書,並拍出了近千萬英鎊的電影改編權。回想當初王妃問他為什麼要拍自己的那個問題,哈維在書中坦白了自己真實的想法:"這簡直是明知故問,當然是為了錢。”原德國《圖片報》攝影記者克里斯托弗•萊茨寫過一本書:《我是帕帕垃圾——一個狗仔隊員的自述與懺悔》。他在書中寫道,自己對明星沒興趣,但他與世界上各大八卦媒體保持著聯繫,只要能搞到獨家照片,就不愁賣不出好價錢。

  除此之外,也有人享受於窺私報道帶來的成就感和權利感。被奉為"狗仔教父"的卓偉(也是此次的偷拍者)在採訪中稱明星求他的時候,心裡會有成就感和權力感。他常告訴員工"你可以跟蹤人,你可以偷拍人,你還可以調查人。這種工作除了狗仔隊和警察還有誰?"至於窺私報道能多大程度上關係到公共利益,恐怕並沒有報道者口中那麼高尚。一些醜聞有利於實現對明星人物的監督,但這並非狗仔隊的本職,只是其報道所附帶的正面效應。大多數的八卦報道,無非還是"誰和誰好上了","誰和誰又談崩了"等明星私生活,本就無涉公眾利益,無需向公眾交代,更輪不到娛樂記者來品頭論足教他們如何做人。 

  明星多少會"有點"虛偽,他們痛恨狗仔刺探隱私,但也需要靠讓渡隱私保持曝光

  明星對狗仔的態度,則有些曖昧。他們的確真實的痛恨狗仔,張學友1995年發行過《過敏世界》,周傑倫2005年發行了著名的《四面楚歌》,都無不語帶諷刺地批評狗仔隊,因為被狗仔隊追訪糾纏而破口大罵,甚至發生過肢體衝突的明星也不在少數。與此同時,他們又是真實的需要狗仔隊,因為有事先疏導和指引的八卦報道可以很好的帶來曝光度,幫助宣傳。

  2009年初時章子怡的沙灘不雅照曾引起轟動,但也引來"出賣隱私自我炒作"的質疑。香港知名娛評人查小欣撰文稱章子怡2007年曾拍過一部好萊塢電影未能上映,偷拍事件後即有消息稱3月份在美公映,"沙灘偷拍門"成為炒作賣點,不少攝影記者也從專業角度認為拍攝手法和拍攝距離不太可能是"偷拍"。名氣小一些的演員更青睞用隱私交換曝光度。一度傳的沸沸揚揚的"馮小剛與某女演員鬧緋聞引發婚姻危機",事後就被證明是經紀公司與媒體合謀,特意安排媒體記者偷拍看似曖昧的照片。

  在娛樂圈裡,明星與娛記多數時候是互利共生的:狗仔隊貓捉老鼠生產八卦、明星半推半就收獲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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