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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沛然:兩德模式對兩岸關係不可盲目套用

http://www.CRNTT.com   2014-04-07 00:12:20  


 
            台灣地區領導人對“兩德模式”的態度

  對於“兩德模式”,尤其是雙方各自以“獨立實體”之狀態並存於國際社會的事實,台灣地區領導人自李登輝始便主張予以參考、借鑒;經陳水扁、馬英九兩任“總統”任期,該“模式”所受之鍾愛依然不減。

  早在1991年8月,李登輝在參加“台灣與國際秩序研討會”時指出,“兩岸統一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從德國統一過程看,雙方首先經由交流互動,在人民之間建立某種程度的共識並且在國際社會形成對等的政治實體”。(22)對此,有學者認為,“仿效兩德,相互尊重對方主權,並在對等基礎上展開和平交流和合作,……這正是稍後出台的‘國統綱領’之重要理論依據”(23)。其實,李登輝後來提出“重返聯合國”,授意江丙坤發表“階段性兩個中國”言論,乃至拋出“兩國論”(one nation, two states)等等,“兩德模式”的身影均存在其中。

  陳水扁上任後,因其屬意於“一中一台”而非“兩個中國”,故對“中華民國”及其“法統”不如國民黨人執著,但對“兩德模式”亦有己之看法。2006年10月,陳水扁接見德國社民黨國會議員時表示,兩德統一和歐盟統合模式,值得台灣借鏡。他又說,兩德統一前,先簽訂基礎條約,東西德同時是聯合國會員國;歐盟統合成功最重要是對等原則,絕非訴諸武力,而是和平手段。(24)

  馬英九在其兩次任期中,曾數次提及“兩德模式”。2009年12月,馬英九接受德國媒體專訪時表示,他研究過德國統一的過程,兩德與兩岸的條件很不同,沒有辦法完全適用;但他強調,德國模式的精神,如相互尊重、正視現實和彼此合作,還是有參考的價值。(25)2011年5月,馬英九表示,兩岸應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他指出,這是因為體會到1949年以後的兩岸關係和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兩德、朝韓關係不同,無法比照1970年代開始兩德或朝韓的“相互承認”。(26)同年6月,他又稱,當時兩德簽署《基礎條約》時完全沒有使用“主權”字眼,而是用“統治權”,給台灣很多啟發,後來制定“兩岸關係條例”時參考了德國人的設計。(27)2012年5月,馬英九出席年度“國際比較法學會”大會開幕典禮時再度表示,德國統一的模式或可作為兩岸關係發展的借鑒。(28)

  我們可以看出,台灣地區三任領導人均重視“兩德模式”對兩岸情形是否適用的研究,均希望借此彰顯“中華民國”或台灣至少作為政治實體之“事實”,但李、陳二人側重於促進兩岸分離,馬英九在此的表態相對客觀、理性。

            “兩德模式”對兩岸關係無法完全適用

  如上所述,“兩德模式”貫穿於於聯邦德國、民主德國雙方關係之始終。“兩德模式”所適用的情形確與兩岸關係有共通之處,即雙方本為統一的整體,後因國際因素而出現分離;但我們決不能完全照搬。

  在筆者看來,如果真要借鑒“兩德模式”,可從以下幾點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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