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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判詞引用釋法 4人就職宣誓無效

http://www.CRNTT.com   2017-07-15 00:17:37  


 
  姚松炎:故意讀出額外內容不符誓詞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姚松炎在宣誓時,分別兩度在誓詞中間和之後,額外讀出“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的字句。

  區慶祥認為,在姚松炎第一次宣誓,即把額外字句加插在誓詞中間的時候,姚曾在讀出額外字句之後作出短暫停頓,然後繼續讀出立法會誓言餘下的字句。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出,基於這些額外字句是長達25字的完整句子,客觀上姚松炎在誓言中間完整地讀出整句額外字句,並繼續完成誓言其餘的字句,這與姚應如此讀出誓言的行為是一致的;而假設加入額外字句是無心之失,當姚發現錯誤時,理應重新由頭開始再讀誓言,而不會繼續讀出誓言餘下的字句,但姚在加入額外字句後決定繼續讀出誓言餘下的字句,清楚證明了他當時是故意用其方式加入和讀出額外字句,因此裁定他違反誓言的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

  至於獲立法會秘書長允許當場進行的第二次宣誓,區慶祥在判詞中直言“法庭毫不猶疑裁定姚先生的第二次試圖宣誓亦為無效”。區慶祥指出,姚松炎第二次試圖宣誓時,秘書長已警告他,如果加入額外字句,其宣誓便告無效,但姚仍然在立法會誓言訂明格式的完結處加入額外字句,而且他是在讀完立法會誓言訂明字句的最後一句之後,以即時、連貫和暢順的方式讀出額外字句的。

  區慶祥指,客觀看來姚松炎是有意使他讀出的額外字句被理解為誓言的一部分,同樣違反了誓言的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因此屬拒絕或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喪失就任議員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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