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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中美需與時代共存的準則

http://www.CRNTT.com   2020-06-20 00:03:29  


 
  另外,我還希望能提一個理論上的建議,算是作為我有這次拜讀“傅、基對話”機會的回敬,要說是上繳學費也可以。那就是我們討論歷史問題時,在注意歷史事實之餘,還可以同時照顧到一個國際法上所謂 “contemporaneous law”的觀念。用中文來說,可以翻譯成“與時代共存的準則”。意即審核任何事件的合法性或合理性,需要從該時代共識的準則(指導方針)來進行。譬如有關中國在南海九段(後改成七段)線的劃分,是1947年的創舉。中國當年所公佈載有這個劃線的地圖,不但沒有任何一個鄰國(或他們的宗主國)反對,而且立刻被世界著名的美國Rand McNally地圖公司截取採用在它們出版的世界地圖裡。因為二十世紀中葉各國接受“歷史水域”的觀念,這也是中國對於南海主張的法律依據(因為中國自西元前二世紀漢武帝時代就在今天的海南島建立了兩個郡,負責巡邏南海維持秩序,相當於行使主權)。所以今天如要解決南海之爭,須按照這個“與時代共存的準則”來衡量——即1947年國際法的準則,而不是今天二十一世紀改變了的新法則⑤。 中美之間紛爭最大一部分乃在南海上的抗衡。如按照我這裡建議的辦法,等於是化解問題為非問題了。

  注釋:

  ①熊 玠:《西方文化沒落之際、論中華文化(儒學)復興對世風能起之作用》。 

  ②請參考拙著:China into Its Second Rise (2012);中文翻譯本《大國復興》(湖北教育出版社2016出版),第三章。

  ③拙著The South China Disputes: the US-China Contest: International Law and Geopolitics (2018 出版)。現正好有專人翻譯成中文;冀求中文版能儘早出現。 

  ④參見John K. Fairbank, ed.,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Cambridge, M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20-33.

  ⑤見以上③中的拙著,第二與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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