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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需闡釋

http://www.CRNTT.com   2022-06-25 00:04:40  


 
  (二)鄧小平:正式提出“一國兩制”

  1979年12月,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的時候,鄧小平提出了台灣問題的“三不變”原則,即台灣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與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的投資、民間交往照舊。而且,台灣“可以擁有自己的自衛力量,軍事力量。條件衹有一個,那就是,台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作為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擁有充分的自治權”。〔10〕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了對台的“九條方針”。〔11〕1982年元旦,鄧小平將這九條概括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並解釋稱:這一方針,就是“在國家實現統一的大前提下,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12〕隨後,以此為基礎,鄧小平提出了解決台灣問題的“六條辦法”,簡稱“鄧六條”,即:台灣可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有自己的軍隊,衹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轄;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13〕

  (三)江澤民:“江八點”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了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就兩岸關係、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提出了八項主張即“江八點”,主要內容為:⑴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⑵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可以分步驟進行;⑶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⑷面向21世紀,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⑸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⑹進一步寄希望於台灣同胞;⑺歡迎台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的意見;⑻雙方領導人以適當身份互訪。〔14〕

  (四)胡錦濤:“胡四點”

  2005年3月4日,胡錦濤發表了新的對台工作的四點“絕不”即“胡四點”,具體內容為:第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絕不動搖;第二,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絕不放棄;第三,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絕不改變;第四,反對台獨活動絕不妥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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