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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嘉一:中日如何化解撞船風波

http://www.CRNTT.com   2010-09-11 10:30:47  


 
  然而事情已經發生了,兩國關係無論如何都要受到損害。儘管兩國事發後立即通過各種管道進行了深入的溝通,但日本海上安保廳在敏感海域依據國內法進行執法,這一信號再明顯不過,根本沒有辦法回避。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認為日方的行動是“荒唐的、非法的”,中方絕不接受,並宣布已經派出漁政船前往事發海域進行巡邏。日方則堅持繼續使用國內法來處理此事。根據日本法律,檢察官將在逮捕後72小時,即9月11日決定是否起訴船長詹其雄。如果決定起訴,詹有可能面臨三年有期徒刑。不難想象,如果詹真的被起訴,事件必然會進一步惡化。

  在兩國之間只有一點是沒有爭議的,那就是兩國在此事上都受到了很大的損失,也都沒有得到什麼好處。對中國來說,人和船的被扣留,使政府陷入了巨大的被動中,不得不竭力“要求日方立即無條件放人放船”的主張,如果這一主張不能實現,則政府就將直接面對民間的強烈輿論壓力。日方表面上建立了優勢,但這種優勢是在剛剛發生過天安艦事件、中美對峙逐漸加劇的東亞環境裡取得的,它必將刺激中國在海上採取更加強硬和積極的態度。事發之後中方開了先例,首次向事發海域派出漁政船,明確採用中國國內法進行執法,僅這一條就給未來帶來了無數變數。兩國政府船只在同一片海域內按各自國內法行動,其結果會是什麼?朝鮮和韓國肯定深知其中滋味。

  事件發生之後,我的好朋友,研究軍事問題的中國青年白鶴鳴,他表示說:“我說句‘事後諸葛亮'的話,如果兩國政府之間的相關機制更健全一點,或者雙方的立場更靈活一點,這場風波可以避免。過去在這片海域發生類似事件的時候,要麼中方船舶主動離開,要麼日方未能攔截中方人員,任其登上爭議島嶼。無論哪種方式,都沒有走到登船這一步,也就給雙方的‘妥善處理'留下施展的餘地。但這次的撞船事件發生後,中國漁船和海上安保廳船只又周旋了兩三個小時,最後以安保廳人員登上漁船告終。幾乎在同時,海上安保廳在伊豆以南海域還扣留一艘台灣漁船‘新德益186號',並逮捕了船長和船主。結合之前日本政治家發表的一些關於這個爭議島嶼的言論,有的人認為,這一風波的升級是日方主導推動的,日方在故意挑動敵對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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