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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是否存在共犯?藥案原告提八大質疑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5:13:55 |
藥家鑫的判決是否已經“內定”? 藥家鑫二審時不允許受害人家屬出庭,只能旁聽。筆者不知道,這是否意味著藥家鑫案已經有變數,有關人員早已將此案玩於股掌之間,藥家鑫的判決是否已經“內定”? 筆者不是法律人士,對二審法院這種做法是否違法不太清楚,但按照藥家鑫案受害人張妙的代理人張顯的說法:“我會找檢察院等相關部門,他們(陝西高院)這樣做是違反程序的,我們是受害方,不出庭我們的地位何在?” 目前,二審法院沒有對此作出任何解釋,不知是否在開庭當天會作出解釋?筆者在想,藥家鑫案在普天下人的關注之中,二審法院絕不敢做出違紀違法的事情,除非他們把藥家鑫案審了就“解甲歸田”。 從法院判案來看,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就像剛剛判決的高曉鬆醉駕案,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法律是公正的,人們對法律是相信的。張顯說:“自己相信法律,相信正義,相信藥家鑫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也相信法律會給張妙一個公道。”不僅張顯相信,全國人民都“相信”。“相信”的程度如何?判決結果出來,百姓自有公論。 (來源:萬家熱綫 2011-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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