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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中國應向日本學習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27 12:10:24 |
連日來,在湖南鳳凰縣支教的大三女生小梁連發微博,揭露“營養午餐”現狀,“國家撥款3元的營養午餐,到孩子手上,就是一盒牛奶、一片小面包。”據悉,鳳凰的“營養午餐”僅價值2元。近鄰日本提供給中小學生的營養午餐又是情況如何呢? ■ 經歷百餘年,已普惠中小學生 日本的學校營養午餐始於19世紀,最早的午餐是飯團、烤魚和鹹菜 日本的學校營養午餐據說始於1889年山形縣鶴崗町(現在的鶴崗市)私立忠愛小學校。當時家境貧寒、不帶盒飯的孩子很多。建立該校的僧人就提供飯團、烤魚、鹹菜的午餐。 為此,忠愛小學還立起“首次開始供餐學校”的紀念碑。人們都認為供餐對孩子們是天大的好事,逐步推向全國。1923年,日本政府正式向營養不足的學生開始提供午餐。 二戰後依靠援助和政府立法,營養午餐快速發展,1950年實施率即達69% 1946年,教育、民政、農林三部副部長發布《普及獎勵學校實施供餐》的通知,12月24日在東京、神奈川、千葉開始學校供餐。1946年文部省發布通告強調“從增強學生的體質和進行營養教育的角度出發,在學校里廣泛地提供適當的營養餐,是我們所期待的事情”。這時的學校營養午餐不僅為貧困兒童和虛弱兒童提供,一些學校也給全體兒童提供。學校營養午餐在當時受到了社會的廣泛支持,並要求在更大範圍內實施。1947年學生營養午餐的實施率為23%,1950年即增長到69%,逐年增長的速度很快。 1951年美國和日本在洛杉磯簽署《美日和平條約》,美國隨之截止了“占領地區政府救濟資金”,供應日本學校營養午餐所需的物資和財源也隨之截止了。全國興起了希望通過國家的財政補助繼續供應學校營養午餐的群眾運動,並要求把學校營養午餐法律化。1954年日本制定和頒布《學校營養午餐法》,從法律的角度對學生營養午餐提出了明確要求,從而使學生營養午餐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供餐作為教育的一環,目的在於培養孩子對餐飲的正確理解、好的習慣,豐富校園生活,養成開朗的人際交往性格,已經在全國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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